写在前面:

医药代表,是负责药品的推广工作的一份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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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早90年代,一家合资制药公司最先推出医药代表模式,

他们通过当面与医生的交流和沟通,或者通过举办学术会议、讲座等方式传递产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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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得药品销售量大幅增加,然后国内其他药企竞相效仿,

医药代表就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在国内的医院各个角落里。

今天说的故事是:

一家医院的副院长,曾经自己兼职做“医药代表”致富并倒台的故事。

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第二人民医院原党委委员、副院长 孙志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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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阳区第二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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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创建于1950年11月,位于富阳区核心地段新登镇,前身为“新登县人民政府卫生院”, 后来更名为“杭州市富阳区第二人民医院”。

经过多年的发展,现已成为一所二级综合性医院,承担着全区85万人的基本医疗保健及急诊救治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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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院长 孙志龙

孙志龙,男,1968年出生。杭州市富阳区第二人民医院急诊科(兼综合病区)主任、药事委员会成员、副院长。

孙志龙他刚开始是一名医生,后来因为工作关系,结识了各种医药代表。

他认为自己的能力很强,这个医药代表工作,他也可以兼着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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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那时起,他就开始主动联系各种医药公司和医药企业,

和医药企业谈判,说可以让他来负责富阳地区的药品销售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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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孙志龙随着职务上的升迁当上医院的副院长,他说他曾想放弃做医药代表,

但是考虑到他代理的药品效果不错,就继续做了。

不过他通过一系列操作和伪装,以其亲属名义出面与医药公司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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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志龙利用职务便利这段时间,累计收受超过16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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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法院查明,孙志龙因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

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赃款的1600多万,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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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子中有句话:“贪财而取危,贪权而取竭”,

意思是过分的想要财物就会为自己招惹怨恨,想要拥有更多的权力就会让自己心力憔瘁。

《鬼谷子》中提到,“好强之人,往往命苦”,好强的人,一人独揽所有的活,一人也独揽所有的利益。俗话说:“众人拾柴火焰高”。

当你凝视深渊的时候,深渊也在凝视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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