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两则消息,均为新华区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这两则公告共涉及5宗地块,其中3宗地块与平顶山鹰城大道(北环路)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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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来详细看看这两则公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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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区鹰城大道征地启动

两则公告中,《新华区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2020]4号》主要是针对鹰城大道(北环路)修建进行征收的,所征收地块分为A、B、C。

其中,A宗地块位于焦店镇龙门口村、余沟村、张庄村和新新街街道办事处校尉营村,东至焦店镇余沟村,西至平郏快速通道,南至焦店镇张庄村、余沟村、龙门口村和新新街街道办事处校尉营村、北至焦店镇余沟村、龙门口村和新新街街道办事处校尉营村,拟征收土地的权利人为焦店镇龙门口村、余沟村、张庄村和新新街街道办事处校尉营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B宗地块位于焦店镇褚庄村、刘沟村、张庄村和西市场街道办事处武庄村,东至西市场街道办事处武庄村,西至焦店镇余沟村,南至西市场街道办事处武庄村和焦店镇刘沟村、褚庄村、张庄村,北至西市场街道办事处武庄村和焦店镇刘沟村、褚庄村、张庄村,拟征收土地的权利人为焦店镇褚庄村、刘沟村、张庄村和西市场街道办事处武庄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C宗地块位于西市场街道办事处武庄村,东至卫东区土地,西至西市场街道办事处武庄村,南至西市场街道办事处武庄村,北至西市场街道办事处武庄村,拟征收土地的权利人为西市场街道办事处武庄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根据公告中征收土地目的显示,该批次A、B、C宗拟征收土地的目的为道路用地(省道325洛嵩线平顶山程庄至郑万高铁平西站段一期),且这三宗地块均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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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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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宗加油站、一宗住宅

另一则公告《新华区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2020]5号》则涉及两宗地块,一宗为商业用地,一宗为住宅用地。

这两宗地块中,A宗地块位于西高皇街道办事处西高皇村,东至西高皇村土地,西至稻香路,南至西高皇村土地,北至西高皇村土地,拟征收土地的权利人为西高皇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B宗地块位于曙光街街道办事处李庄村,东至李庄村土地,西至平顶山市鹰皇房地产开发公司,南至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平煤建工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至李庄村(规划道路)。拟征收土地的权利人为李庄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根据公告中征收土地目的显示,该批次A宗拟征收土地的目的为商业用地(加油站项目),B宗拟征收土地的目的为住宅用地(房地产开发项目),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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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公告原文)

来源: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乐居平顶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