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8时至11月30日24时,

朝阳农贸市场、西晶农贸市场
将实施提升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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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7日,达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关于朝阳农贸市场、西晶农贸市场提升改造占道设置临时摊区实施交通管制的通告》,通告称:通川区人民政府将于2020年4月20日8时至2020年11月30日24时对朝阳农贸市场、西晶农贸市场实施提升改造。期间,将占用朝凤北路、西晶巷、夏荷街设置农贸市场临时摊位,以满足人民群众生活物资购买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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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朝阳农贸市场、西晶农贸市场提升改造施工顺利进行,保障临时占用道路及周边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之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朝阳农贸市场提升改造占用朝凤北路设置农贸市场临时摊位期间,朝阳东路朝凤北路路口至朝凤北路彭家湾路口路段禁止车辆(施工车除外)通行;行经该路段的车辆请绕行文化巷或檬子垭街往返。

二、西晶农贸市场提升改造占用西晶巷、夏荷街设置农贸市场临时摊位期间,朝阳西路西晶巷路口至西晶巷夏荷街路口至夏荷街71号路段禁止车辆通行;行经该路段的车辆请绕行朝阳西路、金山北路、阳平路。

三、凡违反本《通告》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实施处罚。

四、本《通告》从2020年4 月20日8时起施行至2020年11月30日24时止。

通讯员:曾猛

编辑:王佳

责编:潘丹

值班编委:付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