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叶文波

通讯员 刘海 张航

实习生 刘玉茹 李梁玉

“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若捡到贵重物品拒不归还,不仅良心会受到谴责,还将面临法律严惩。”近日,在武汉市公安局青山区分局(钢城分局)钢花村街派出所内,民警辅警耐心地向不愿交出捡到贵重财物的房某(化名)做思想工作。房某最终答应归还价值上万元的手表。

事情源于5月8日,市民李先生(化名)就餐时不慎将背包遗忘在餐馆对门树下,房某(化名)路过此地,见背包无人看管,便拿走了背包。李先生发现背包丢失后立即拨打110报警,钢花村街派出所值班辅警杨晨通过调取监控视频发现,女子房某将背包拎至餐馆侧面草丛处,扔掉部分物品后又背走了背包。

随后,辅警李腾飞前往该地,为李先生找回被丢弃的物品。李先生称包内还有一部手机、3000元现金及一块价值1万多元的手表。朱承志、李腾飞继续查看监控,发现房某曾在青山区某单位咨询事务,通过登记信息成功联系上房某。

房某来到派出所后,对民警的调查十分抵触。民警胡焰明、辅警朱承志反复做其思想工作,阐明利害关系,希望她能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后果。经过一番劝说,房某仅交还了手机与3000元现金。民警当即指出尚有价值上万元的手表未归还,并对其进行普法教育,告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民警的坚持与耐心普法最终促使房某决定交还价值1万多元的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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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房某回家取来手表交给民警,民警立即通知李先生到派出所领取遗失财物。李先生领回财物后,对民警辅警的辛勤工作表示十分感谢。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