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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延长检察护企“履职链”,强化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多元参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格局,5月13日,南通、海门两级检察机关和生态环境部门共同在南通市海门区临江新区新锦江印染有限公司挂牌设立南通市首家“蓝绿护企驿站”。南通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宁,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张军,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潘德峰,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华军共同为“蓝绿护企驿站”揭牌,活动由南通市海门区副区长王一兵主持。南通市海门区工商联副主席陆玟瑾及十余家企业代表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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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潘德峰在揭牌仪式上表示:“我们准备与生态环境部门在全区民营企业集聚地设立8个‘蓝绿护企驿站’,这里是第一家。我们将找准检察护企、环保助企着力点、结合点,推动构建两级‘检察+环保’纵横联动护企机制,深化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常态化为企业提供生态环境政策服务及法律咨询服务,依法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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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谈会上,与会人员一同观看了临江新区生态环境工作成果视频《江上青绿 生态临江》、“无事不扰”生态环境部门非现场执法演示、《仲某等人非法排放电镀废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普法宣讲片,并就企业代表关心的“企业合规”“生态环境污染治理”“公益诉讼检察履职”等问题进行了一一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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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生态环境部门和工商联签订了《护企联动协作协议》,三方将通过信息互通互享、线索移送通报反馈、案件协同办理等形式加强协作配合,实现执法信息互通和业务数据共享,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检察监督的有效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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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最后,与会领导共同为海门区临江新区生态赔偿修复基地揭牌。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华军说:“在以往很多案例中,对破坏环境行为,多是一诉了之、一判了之、一罚了之。针对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现象,我们和海门区检察院积极探索‘损害—担责—修复’模式,引导企业在污染环境、破坏生态之后,开展替代性修复,承担生态环境损害的赔偿责任,实现良性发展。”目前,海门各个园区、乡镇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基地实现全覆盖,总占地面积近15万平方米。

下一步,海门区检察院将继续抓好“检察护企”各项工作的落实,努力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更便捷、更高效、更有力的检察服务,在服务保障全区民营经济发展中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