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一五年,耿起昌问世于山西昔阳,生于贫寒农家。少时,与牛羊为伍,担任地主使唤,为生计奔波。抗日战火蔓延,一九三八年,耿起昌闻国危而起,加入地方工人救国会,投身抗日救国的潮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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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日胜利之际,耿起昌留守太行,历任行署民政科科长、人事科科长,及太行第四专员公署副专员、专员等职。在此期间,他积极参与土地改革,发动群众,全力支援前线,为解放战争的胜利努力。

新中国建立后,耿起昌留守新乡,担任新乡专员公署副专员、专员等职务,后又担任新乡地委第一书记。其间,耿起昌参与领导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反对资产阶级的三反五反等社会主义改造,坚固了新生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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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五八年,耿起昌因地制宜,提出独特的生产模式:将土地分给生产组,再按劳动力分给各户,自留或代种,甚至从事小生意。这便是“包产到户”的雏形,然在当时并不被允许。然而,此举却备受当地干部与群众欢迎。

然一九五九年反“右倾”运动中,耿起昌的此举遭到批判,被诬为“右倾机会主义”,遭受全国通报。六十年代初,虽获平反,继续担任职务,却于“文革”时受迫害,饱受折磨。

一九六八年,耿起昌复出,加入河南省革委会,并担任副主任。一九七一年,担任河南省委书记,然在“文革”中曾犯“极左”错误,造成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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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七八年,耿起昌中央委员资格被撤销,改任郑州市蔬菜研究所副所长。一九八三年,遭开除党籍,并被判有期徒刑三年。一九九一年,耿起昌因病离世,终年七十六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