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参议院在5月10日以88票赞成、4票反对的结果,通过了一部代号为HR3935的议案,该议案名为Securing Growth and Robust Leadership in American Aviation Act,不太好翻译,我就翻译成《确保美国航空业发展与保持强大领导力法案》吧。这是一部为美国联邦航空管理局(FAA)提供授权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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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部议案去年夏天就在众议院提出且通过了,众议院当时的票数是351比69票。

根据美国法律,美国联邦航空管理局(FAA)每隔一段时间就需要重新获得国会的授权,否则,这个机构就成空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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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会要在新的法律里,规定FAA可以做哪些事,不可以做哪些事,同时,这部法律还会为FAA提供拨款。

其实每年一度的国防授权法,差不多也是这样。国会会在每年一度的国防授权法里,赋予五角大楼一些权力,剥夺五角大楼的一些权力、限制五角大楼的一些权力。

由于《确保美国航空业发展与保持强大领导力法案》旨在为FAA的行动提供合法性,所以也被简称为《FAA授权法》。新通过的这部法案,将使得国会对FAA的授权持续至2028财年。

这种做法很好,国会不仅可以随时通过法律去规范行政部门,也可以为行政部门的权力设置一个有效期。这样一来,当期限来临时,相关的行政部门就得等待国会的再次授权了。国会可以通过这种方式,有效行使立法权,并控制行政部门权力的变化节奏。

比如,在内战时期,以总统为首的联邦行政部门,其权力迅速扩张。但内战一结束,国会就拿回了主导权,行政部门的权力被极大限制,使得美国历史进入了所谓的“国会专制”时期。

FAA不仅要依法办事,FAA也要依法存在。

其实,上一次的FAA授权法,应该是到2024年5月10日失效的。但是,由于参议院动作太慢了(参议院为了凝聚共识,所以程序上通常会慢一些),所以众议院那边有点担心,众议院害怕5月10日来到时,新的FAA授权法还没有通过,那样的话,FAA就无法可依了。

为了避免FAA于法无据的局面,众议院赶紧在5月8日通过了一部新议案,以修改上一次FAA授权法中的某些条款。

怎么改呢?众议院将原来授权法中的“于2024年5月10日结束”修改为“2024年5月17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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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点说,众议院通过新的议案,将原来法律的有效期延长了一周。

当然,仅仅是众议院同意延长有效期一周还不够,参议院也得同意延长才行。参议院当然没有不同意的道理。5月10日,拜登签署了这部延长原有授权法有效期的议案,使其成为了一部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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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一来,就避免了美国联邦航空管理局成为“非法机构”的尴尬。

就在拜登签署延长旧授权法有效期议案、使之成为法律的当天,参议院也终于通过了去年夏天就已经由众议院通过的新的FAA授权法议案。

参议院应该是修改了议案中的一些内容,否则,参议院也不会花这么久的时间才通过它。我就懒得去查了。

如果参议院真修改了众议院提出来的议案,那么,该议案就又得被打回众议院,等待众议院的再次通过。反正,两个院所通过的议案,其内容要一模一样才行。

一周之内使新的FAA授权法议案成为法律,应该没什么问题了。否则,国会又要制定一部新的法律,以再次延长旧授权法的有效期了。

美国国会持续运作两百多年了,现在是第118届国会,两院有足够多的惯例、经验等,以应对上述授权法即将过期的情况。

总结一下:旧的授权法快要过期了,新的授权法还在路上,为了避免有可能出现的无法可依、于法无据的局面,国会赶紧通过了一部法律,修改了旧授权法中的相关条款,将其有效期再延长一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