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网-天津频道

人民网天津5月12日电 (记者陶建)5月12日,京津冀三地签署《深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协同发展框架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对未来三至五年的工作进行部署,推动三地人社事业协同发展走深走实。《合作协议》主要涵盖就业协同、社保协同、人才协同、劳动关系协同等方面内容。

就业协同方面

三地将加强劳务协作,健全就业信息协同和发布制度,共同开展公共就业服务活动;加强劳务品牌发展交流,联合打造有特色、有亮点的区域特色劳务品牌;探索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分级评估结果互认,支持京津市场化职业技能培训资源到雄安新区开展针对性的技能培训;共同举办创业创新大赛,轮流牵头举办京津冀职业技能大赛。

社保协同方面

三地将共同推动人大部门协同立法,建设“一卡通”平台,拓展社保卡应用场景;完善社保协同机制,扩充“同事同标”、“跨省通办”事项清单,做好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推动社保待遇资格无感认证,推进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等工作开展合作。

人才协同方面

三地将联合修订《人力资源服务京津冀区域协同地方标准》,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并实现互认;联合开展“津洽会”等招才引智活动,积极开展博士后联合培养,探索职称评审协同推进;建设京津冀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专家库,服务三地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发挥技工教育联盟作用,深化三地技工院校在产教融合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劳动关系协同方面

三地将深化劳动保障监察协调联动机制,加强沟通交流和信息共享,推进劳动保障跨区域协查案件协同执法、快速处理。出台《京津冀区域和谐劳动关系高质量发展改革创新试点实施方案》,落实京津冀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协同处理工作机制,妥善处理跨区域劳动人事争议,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