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郑州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市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共同在郑州市房产交易和登记中心CBD办事大厅举行郑州市二手住房“卖旧买新、以旧换新”集中签约仪式,并发布《关于全面开展郑州市二手住房“卖旧买新、以旧换新”工作的公告》。活动现场换房群众代表、房地产企业代表与郑州城发安居公司共同签约。“卖旧买新 以旧换新”试点工作结束,在全市主城区范围内全面实施。

自4月20日郑州市二手住房“卖旧买新、以旧换新”试点工作启动以来,试点区域内市民群众积极报名,广泛参与,在10个有效工作日内已与103名群众签订二手房收购协议,极大释放群众改善住房需求,其中11名群众已与开发商签订购买新建商品房认购协议,“卖旧”和“买新”同步进行,在全国诸多城市实施“卖旧买新”工作的进程中,跑出了“郑州速度”,打响了服务群众的“郑州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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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总结前期试点工作经验做法,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此次发布的政策调整公告中,对前期试点中相关内容进行了优化调整。其中,二手房收购区域由此前试点期间的金水区和郑东新区扩大至郑州市建成区范围内,包括市内五个行政区和三个开发区(不含航空港区),且对于三环范围内的二手房源优先收购。此外,对于二手房“房龄”的限制,也从之前的15年延长至20年,为更多具有改善性住房需求的群众提供了选择。新房房源方面,《公告》对新房房源的范围调整为郑州市建成区范围内,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商品房现售备案证》的新建商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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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主城区范围内具有换房意愿的群众,在房屋符合政策要求的情况下,可以通过郑州市房产交易服务平台、郑州360房产网、郑州市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官网,或通过手机在支付宝搜索框输入“郑房交易”进行搜索,选择“郑房交易”小程序等报名参加。也可以电话咨询,住房收购等相关事宜咨询:400-126-1666;房源信息、平台技术服务等咨询:0371-67881017,有关契税减免等优惠措施也将持续至今年年底。

一、即日起取消试点期限和试点区域

在郑东新区、高新区、经开区、中原区、二七区、金水区、管城区、惠济区等主城区八区全面开展“卖旧买新、以旧换新”工作。

二、调整城发安居公司收购房屋条件

  • (一)房屋性质为普通商品住房,已取得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且自房屋竣工备案之日起至今不超过 20年:

  • (二)房屋坐落区域为主城区八区,优先收购三环内房屋三环外房屋需满足职住平衡、配套齐全等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使用条件;

  • (三)房屋建筑面积不超过120㎡(含);

  • (四)房屋不存在查封限制状况;

  • (五)房屋若存在抵押、担保、按揭或设立居住权等情形,换房群众应承诺在签订《二手房收购协议》前予以解除;

  • (六)房屋若存在租赁关系,换房群众应承诺在签订《二手房收购协议》前予以解除。原承租人如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应与城发安居公司重新协商租赁事宜;

  • (七)房屋所在小区有正常物业管理服务。

三、提供换房群众选购的新建商品住房条件

1.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商品房现售备案证》等;

2.房屋位于郑州市建成区范围内。

四、报名方式

方式一:通过电脑登陆“郑州市房产交易服务平台”(yjkj.360fc.cn)首页,依次点击“以旧换新”栏目→“收购报名”或直接点击首页右侧“我要参加城发收购”报名参加;“郑州市房产交易服务平台”也可通过郑州360房产网(www.360fc.cn)、郑州市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官网(www.zzfdc.org.cn)链接登陆。

方式二:通过手机在支付宝搜索框输入“郑房交易”进行搜索,选择“郑房交易”小程序,依次点击“首页一以旧换新一收购报名”报名参加。

五、咨询服务

二手住房收购等相关事宜咨询:400-126-1666

房源信息、平台技术服务等咨询:0371-6788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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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郑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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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付琳丨责任编辑:杨光丨监制:耿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