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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一则专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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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的是一位行政法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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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律师,她在去年参与了三个行政诉讼的案件,由于行政诉讼“民告官”的特殊性,无一例外,她全都输掉了。她有点沮丧,但今年还是想再试试

首先声明,我对这位行政法专家非常敬佩,特别是她的一些法治评论,其针砭时弊的勇气是我等男儿都自愧不如的。

每次读到她的文字,“休言女子非英物,夜夜龙泉壁上鸣”的诗句就涌上我的心头。

我们男儿当自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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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当然不是说她代理的3个行政案件都输了,就说明她水平如何。恰恰相反,我对她更是充满敬意。

因为这是明知不可而为之的一种勇气。

作为一名专业行政法律师,我当然有一些胜诉的案件,但败诉的也不少,特别是有些自认为胜诉的案件竟然最终输了,真是让50我岁的老王羞愧难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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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行政法专业律师,面临着一个诘难:我们是不是在挑拨诉讼,鼓动官民矛盾?

在广州,一家行政机关代理人说:原告律师作为法律专业人士,抓住我们执法中的一些瑕疵,大做文章,但改变不了被处罚人应受处罚的基本事实。

同样是在广州,同样是这个案件,出庭行政机关负责人、一位穿着白衬衣的高级警官讲:嫖娼危害社会安定,严重影响家庭和谐。

好在法官及时制止了他:您说的这些我们都知道,您说与案件有关的。

在珠海,一起行政处罚无效案,行政机关负责人说:原告律师身为法律人,应当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维护行政机关的权威。

说起来,这样的质疑我经常遇到。

我们真的是调词架讼的无良律师吗?如果只是为了钱,我们何必冒着和“和行政机关作对”的风险,我们岂不知民商事案件收费更高,对律师更是名利双收?

如果说我们作为专职律师,不能不为了稻粱谋。

这位行政法专家,她身为兼职律师,她代理案件岂不是为了推动社会的进步、推动法治的发展、进而推动社会的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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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专家一年代理3个行政案件,结果全都输掉了,民告官有多难可想而知。

我有时觉得,我们的行政救济制度对不起中国老百姓的善良。因为他们不选择信访、不自甘冤枉,出于对法治的信仰选择了法律救济途径,可是他们得到的结果是什么呢?我们的法治是怎么来回报他们的呢?

许多当事人问我,他的案件到底能不能胜诉?有多大把握?

我只好顾左右而言他。当然,我的理由是律师职业纪律不允许律师给当事人打包票,其实我是自己脸红,在这个胜诉要靠有良知的法官的时代,胜诉与否更多靠撞大运,这怎么对得起我们朴实善良的当事人?

别人都这样,为什么只有你要起诉?在行政诉讼中,利害关系成了许多原告诉讼前面的拦路虎。

你说政府违法了,你可有证据证实?许多当事人在立案时遇到这样的责难。

你说这事不是你干的,那是谁干的?那么多人,为什么偏偏处罚你?这是许多审判者的内心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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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专家说:她有点沮丧,但今年还是想再试试。

说起来,案件败诉了,伤心总是难免的,但我们确实不放弃,因为使命和责任让我们不能放弃。

try again!

无数次,我对当事人这样讲,以鼓舞士气,我更是对自己这样,因为我们必须坚持。

在我们这个向来缺少法治传统的国家,行政法更是只有30多年的历史,而且大多数人都认为“老爷说得没错”,在这种情况下,个别人站出来要向官家讨个说法,难度可想而知。

但作为原告律师,也面临着这样的责难,你是不是为了赚律师费而鼓动当事人起诉?影响社会和谐?

6

就我看来,无论是这位行政法教授,还是我们普通行政法专业律师,甚至其他从事行政诉讼的律师甚至是诉讼当事人,都有一个梦想:

我(的当事人)可能做的不对,但我受到的处罚过罚不相当,更重要的是我的程序权利没有得到充分保障,我希望在法庭上当面鼓对面锣,和行政机关商榷一下怎样执法、为什么执法、该怎么样处罚?

这个梦想,就这么简单。

但看似简单的梦想,但实则不易。

为了这个简单的法治梦,我们try again!

2024年5月9日星期四

注:

发表前,我把文章发给了这位专家,她回复说:

全部输了可能也是我自己业务不行的原因啊 因为还有案子还在二审中 最好淡化一下对立和消极情绪 毕竟还得有希望啊

我深为认同,这就是我们行政法人的情怀和担当。

我们不放弃,不抛弃,为了心中的法治梦想,而永远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