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代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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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路律师

胜诉案情

在征收土地过程中,被征收人对补偿不满意或者有其他原因出现时,往往导致无法签订补偿协议。此时,征收部门便会使用各种手段迫使被征收人快速交地,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便是一种常见方式。近期,委托人尤大伟便遇到这么一件糟心事。

尤大伟居住在河南开封一个村里,因当地城中村改造项目,他的宅基地和房子被纳入征收范围。2022年11月,省政府作出批复文件,批准同意征收相关土地。随后,征收部门发布《征收土地方案公告》,公告了征收土地的位置、补偿安置标准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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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年1月,尤大伟收到征收部门送达的《通知》,要求他两日内到城中村改造项目建设部门签订安置补偿协议,逾期将对征收补偿款及选房号予以提存。对于能拿到房屋补偿,尤大伟一家人按照征收部门发布的补偿标准合计了一番,多少觉得不合理。而且尤大伟自己也已年过七旬,实在不想离开祖辈生活的地方。

两日后,相关部门没见着尤大伟,便将他的选房号及征收补偿款23万余元存到社区居委会账户上。不久后,征收部门按照程序向尤大伟送达《听证告知书》。尤大伟想去反馈一下情况,便提交了《听证申请书》,征收部门组织召开了听证会。不到一周的时间,尤大伟等来的竟是征收部门作出的责令交出土地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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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大伟慌了,从他看到征收公告到收到责令交出土地决定,短短三月不到的时间,他祖辈居住生活的房子就要被拆了。他觉得有些不可思议,征收部门一连串的行为就在眨眼之间,看着也严丝合缝,他不知道问题出在什么地方,也不知道找谁说理去。

早就听说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专注征拆案件十多年,尤大伟便联系到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史西宁主任律师团队张路律师寻求帮助。张律师详细了解案情之后,一针见血指出问题症结所在。在尤大伟的委托下,张律师当即拟定行政复议申请书并向市政府寄出。

京康律师风采

在申请书中,张律师写道,征收部门责令尤大伟交出土地决定不合法。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征收土地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对个别未达成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的应当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并依法组织实施。本案中,征收部门作出责令交出土地决定前,未与尤大伟签订安置补偿协议,也未作出补偿安置决定,程序明显违法,请求依法撤销征收部门作出的责令交出土地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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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采纳了张律师的意见,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决定撤销征收部门作出的责令交出土地决定。

在京康律师的帮助下,委托人的问题迎刃而解,这也为后续的补偿安置打下良好的基础。(除代理律师外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史主任提醒

拆迁是一个长期斗争,需要全面专业的知识,需要对全局的把控,需要对法条的合理运用。即使一个有着多年诉讼经验的律师,也在不断地学习和更新,才能在一个案件中冷静地分析并作出正确的判断。而对于非法学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庞大的课题,不能仅靠短时间的恶补可以达到的。所以在遇到任何拆迁问题的时候不妨问问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专业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