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法院泊江海子镇法庭联合泊江海镇政府、司法所、村委会等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联合矛盾调解小组,深入村民家中,为双方化解矛盾。

泊江海子镇村民李某与郝某关于土地使用引发纠纷,2024年3月份,李某在自己治理的土地上取土并建设农用设施,郝某认为其取土行为破坏了自家的植被和土地现状,故郝某诉至法院,要求李某赔偿相关损失。

为了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泊江海法庭充分发挥基层法庭前端化解矛盾的职能,联合泊江海镇政府、司法所、村委会等力量,并邀请当地了解乡民乡情的老乡亲组成联合矛盾调解小组,实地现场勘验,面对面了解实情,引导双方心贴心换位思考,努力为双方化解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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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到现场,郝某、李某二人你一言我一语地“大诉苦水”,法官与其他调解人员则耐心友善地聆听着,时不时出言宽慰劝解。调解小组充分听取了双方的意见,又通过与乡亲们“唠嗑”得知,双方矛盾并不是很大,只是平时因一些小事心里有气,所以才互不让步。

心中有了底,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小组的其他工作人员充分利用双方父辈都有交情,两人是从小一起长大且是多年邻居这些有利条件,循循善诱引导他们相互理解和宽容,结合当地风俗民情进行劝解释理。法官向李某明确指出取土行为对土地造成的损害以及可能造成的法律后果,解释相关法律法规,劝解双方进行合理协商。

经过一上午的调解,最终郝某同意与李某握手言和:“咋也都是一个地头长大的伴儿!”李某也承诺停止取土行为并保持土地现状并现场将协商好的赔偿款交付郝某。

来到基层、深入基层、融入基层,才能准确抓住基层纠纷化解的症结。化解这起土地纠纷的过程中,调解小组以接地气的共治共调,让当事人“事心”双解,取得了良好效果。

来源: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