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记者5月9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日前,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天然气分公司原副总经理吴灿奇涉嫌受贿罪一案,由辽宁省朝阳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朝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吴灿奇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朝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吴灿奇利用担任山东实华天然气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天然气分公司销售部主任、副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倾斜天然气气源、划拨天然气指标、获得天然气工程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3年9月14日发布通报,中国石化天然气分公司原副总经理吴灿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国石化纪检监察组和辽宁省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024年3月20日,吴灿奇因涉嫌受贿罪被决定逮捕。

正义网记者注意到,就在吴灿奇被决定逮捕的2个月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4年1月18日发布通报,中国石化天然气分公司原党委书记段彦修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严查能源行业腐败

2024年3月14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刊发文章《国资央企反腐败高压态势持续巩固》,其中提到,在能源电力领域,中国石油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高京建,原中国中化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杜国盛等央企“蛀虫”被严肃查处。

据此前报道,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书记、董事长王宜林,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副书记、总经理李勇,均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审查调查。

【来源:检察日报正义网(ID:JCRB_ZYW) 作者:王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