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住宅用地供应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到要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合理控制新增商品住宅用地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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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提到——

1、商品住宅去化周期超过36个月的,应暂停新增商品住宅用地出让,同时下大力气盘活存量,直至商品住宅去化周期降至36个月以下;

2、商品住宅去化周期在18个月(不含)-36个月之间的城市,要按照“盘活多少、供应多少”的原则,根据本年度内盘活的存量商品住宅用地面积(包括竣工和收回)动态确定其新出让的商品住宅用地面积上限。

此外,各地商品住宅去化周期、盘活存量商品住宅用地数据按季度动态更新。

该通知引发业内及不少网友关注,不少网友视作“去库存”信号,有中介置业顾问更是解读为福州将暂停供地,并将开启楼市新一轮上升期。那么官方及业内又是如何解读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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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地供应调控并非首次提出
业内:怎样落实和考核是关键

事实上,早在2017年,住建部及国土资源部(现自然资源部)就曾发布通知,提出住宅用地供应“五类”调控目标管理。2019年,自然资源部再次发文,要求做好住宅用地“五类”调控目标制定实施工作。具体是指——

消化周期36个月以上的,应停止供地; 18-36个月的,要减少供地; 6-12个月的,要增加供地; 6个月以下的,要显著增加供地,还要加快节奏

既然更详细的规定早就有,为何还要发新文件、重申呢?

首先,大背景已经不同。2017年正值房地产上升期,土地市场一片火热。2019年全国土地市场回暖,土地出让量价齐升,部分城市土地市场过热。

如今时隔5年,土地市场今非昔比。截至2023年底,全国300城土地市场成交建筑面积同比下降21%,成交规模创下近十年新低。另据中国土地市场网发布数据显示,2024年一季度全国拟出让地块清单合计建筑面积为2.1亿方,环比下降59%,同比下降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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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克而瑞地产研究

业内认为,当前开发商的拿地意愿和拿地能力在下降,减少供地量能够有效避免土地流拍,影响市场预期。

不过也有业内指出,虽然政策方向是对的,但实际效果还看不出来,怎样落实和考核是关键。这涉及到新房消化周期(去化周期)的计算口径,以及谁来计算。再加上土地供应计划不是强制性的,不排除地方打折扣落实。

另外,当前部分地方政府财政非常困难,不卖地可能抗不过去,还要有其他配套政策。

福州房协:去化周期18.42个月

新一轮土拍正在筹划

那么,福州当前商品住宅去化周期究竟是多少?土地市场是否会断供?对于未来楼市又有何影响?

对此,福州日报社记者向福州市房地产业协会有关负责人核实,截至2024年4月,福州市商品住宅库存量841.34万平方米,去化周期18.42个月;其中五城区商品住宅库存量183.07万平方米,去化周期10.47个月库存基本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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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记者了解,为了进一步促进群众住房消费需求释放,满足群众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去年以来,福州市出台多项房地产政策“组合拳”,包括逐步取消限购、限售政策,落实认房不认贷措施,降低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和首付比例,全面推行二手房带押过户、推动工程审批建设提速,鼓励房地产企业建设“好房子”等,促进房地产行业平稳健康发展。

另据福州日报社报道,近期福州市正在筹划新一轮土拍重点加大中心城区优质地块的供应,鼓励房地产企业建设符合“好房子”标准的高品质住宅项目,持续提升城市品质,改善人居环境。

福州中心城区近期拟征收地块示意图

这也意味着,关于“福州土地市场即将暂停供应”的传闻纯属谣言,住宅用地供应调整政策短期对福州土地财政也影响不大。

另外,楼市的去化主要和人口集聚、经济增长有关,住宅供地增减发挥作用的空间有限,新房市场想要快速摆脱当前行情,仍需要一定时间。

附通知原文——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4年住宅用地供应有关工作的通知
自然资办函〔2024〕9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

为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支持盘活存量土地,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就做好2024年住宅用地供应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与住房发展年度计划的衔接

各地要立足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市场实际需求以及资源、环境、人口等约束条件,以人定房,以房定地,统筹“市场+保障”的住宅用地供应安排。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在本级党委政府领导下,积极配合做好住房发展年度计划的编制和实施,要依据住房发展年度计划确定的住房建设需求,编制2024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以下简称供地计划)。

二、合理控制新增商品住宅用地供应

各地要根据市场需求及时优化商业办公用地和住宅用地的规模、布局和结构,完善对应商品住宅去化周期、住宅用地存量的住宅用地供应调节机制。商品住宅去化周期超过36个月的,应暂停新增商品住宅用地出让,同时下大力气盘活存量,直至商品住宅去化周期降至36个月以下;

商品住宅去化周期在18个月(不含)-36个月之间的城市,要按照“盘活多少、供应多少”的原则,根据本年度内盘活的存量商品住宅用地面积(包括竣工和收回)动态确定其新出让的商品住宅用地面积上限。

各地商品住宅去化周期、盘活存量商品住宅用地数据按季度动态更新。

三、继续大力支持保障性住房用地的供应

各地要根据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在供地计划中优先安排、应保尽保。要多措并举,统筹盘活各类存量土地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

对于纳入城中村改造计划的项目涉及的住宅用地,其中确实用于安置房建设的要优先保障土地供应;以市场化方式出让用于建设可售商品住宅的,应按照本通知要求实行供地调控。

四、严格执行住宅用地收回的有关要求

各地要依托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掌握超期未动工两年以上住宅用地底数,持续动态更新,拟订分类型、分步骤的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建立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对于超期未动工两年以上的闲置住宅用地,该收回的要依法收回。

五、层层压实责任

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住宅用地供应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协同,科学编制供地计划,落实住宅用地供应调控要求,依法依规做好购地资质、资金监管,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防止融资平台公司违规拿地、防范政府隐性债务风险。

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地级以上城市、地州盟所在地及重点县(市)住宅用地供应工作的指导监督,采取有效措施,督促落实住宅用地供应要求。要依托本地网上交易平台以及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严格控制商品房去化周期超18个月的城市商品住宅用地供应,抑制存量住宅用地不合理增长;要按季度核查市县落实供地计划和住宅用地供应调节机制的情况,并在省内通报,通报结果同时报部。

部将继续加强对住宅用地市场的监测监管,重点监测房地产长效机制试点城市和其它70个大中城市。对各省份落实调控政策的情况,部将定期通报,并抄送省级人民政府。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2024年4月29日

综合整理自蓝房网、福州新闻网

编辑|肖池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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