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乡村振兴的实行,我国在深化农村宅基地改革方面下了很大功夫,但是,对于农村宅基地,实行有效管理也是十分必要的。那么具体的规定是什么呢?涉及到三不批、四禁止、两注意。下面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制度研究所联席所长、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特聘教授史西宁主任律师为您讲解相关法律知识

律师解读

三不批指的是:1、不满足一户一宅条件申请宅基地不予批准。2、将宅基地出卖、出租、赠与、有偿退出等申请宅基地不予批准。3、非农村集体成员申请宅基地不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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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禁止指的是:1、禁止违背农村村民意愿强制流转宅基地。2、禁止违法收回农村村民依法取得的宅基地。3、禁止以退出宅基地作为农村村民进城落户的条件。4、禁止强迫农村村民搬迁退出宅基地。

两注意指的是:1、不得长期闲置宅基地。2、不得擅自在宅基地上修建厂房等非居住性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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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新政策我们农民要及时关注,遵守上述规定,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史律师提醒

拆迁是一个长期斗争,需要全面专业的知识,需要对全局的把控,需要对法条的合理运用。即使一个有着多年诉讼经验的律师,也在不断地学习和更新,才能在一个案件中冷静地分析并作出正确的判断。而对于非法学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庞大的课题,不能仅靠短时间的恶补可以达到的。所以在遇到任何拆迁问题的时候不妨问问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专业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