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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们要聊的这件事儿,可能会让你们大呼“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浙江一男子苏某,为了孩子能上名牌学校,竟然想出了伪造房产证的奇招。这事儿一出,网上就炸开了锅,各种声音此起彼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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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们先来捋一捋,这事儿是怎么发生的。苏某,一个普普通通的浙江嘉兴市民,为了让儿子能够接受更好的教育,可谓是操碎了心。

“儿子啊,爸就是砸锅卖铁,也要让你上个好学校。” 苏某对儿子说。

接下去,苏某就开始了漫长的学校考察之路。但是,名校的入学门槛高得吓人,要么是本地户口,要么是在本地有房产。

随后,苏某就盯上了工作附近的一所名牌小学,这所学校师资雄厚,是远近闻名的好学校。但是,没有本地房产,想入学,难于上青天。

“这可怎么办?难道就这么放弃了?” 苏某心里那个急啊。

然后,苏某就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看到了路边办假证的小广告。他心里一动,就记下了电话。

“您好,我想办个假房产证。” 苏某在电话里说。

起初,对方还以为他是开玩笑,但听到苏某言辞恳切,就答应了他的要求。

最后,苏某拿着伪造的房产证,顺利地将儿子送进了名牌小学。一开始,他还提心吊胆的,生怕被发现。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也逐渐放松了警惕。

“看来,这事儿就这么成了。” 苏某心里暗自庆幸。

但是,好景不长,四年后,审计局在审查相关资料时,发现了苏某的假房产证。东窗事发,苏某被警方带走。

行,咱们聊到这,得好好分析分析,这事儿法院怎么判的

首先,咱们得明确一点,苏某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

“根据《刑法》第280条,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这是要受到法律制裁的。” 法官在审理此案时指出。

苏某在法庭上,也承认了自己的错误。他表示自己之所以这么做,完全是为了孩子的教育,并没有其他恶意。

“我不后悔,只可惜自己没有本事。” 苏某在面对警方审讯时说。

法院审理后认为,苏某的行为虽然出于对孩子的爱,但其手段违法,不能因为目的正当就忽视手段的非法性。同时,法院也考虑到苏某的认罪态度较好,且没有造成更严重的后果。

“考虑到被告人苏某的实际情况,法院决定从轻处罚。” 法官宣读了判决结果。

最终,苏某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这件事儿提醒我们,作为父母,对孩子的爱是无私的,但爱的方式必须合法合规。苏某的初衷是好的,但他选择了一条违法的道路,最终不仅自己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也给孩子带来了不好的影响。

再有,教育公平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为什么苏某会出此下策?还是因为优质教育资源的稀缺和分配不均。这需要我们社会各界共同努力,推动教育公平,让每个孩子都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