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1971年8月15日,年近8旬的毛泽东再次乘专列离京南下,到中南、华东等省市巡视。

此后的20多天里,他先后抵达武汉、长沙、南昌、杭州、上海等地,同湖北、河南、湖南、广东、广西、江苏、江西、福建、浙江和上海的主要领导人谈话。

9月12日,“周游列国”的毛泽东平安回到北京;9月13日,乘专机出逃的林彪葬身于蒙古温都尔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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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九大党章,以空前绝后的方式,写入了林彪为毛泽东的接班人。

但林彪终究没有等到自然接班那一天,他梦想着早一点、快一点,邪念产生阴谋,而阴谋总是要败露的。

自原国家主席刘少奇去世后,中华人民共和国便没有了国家主席。怎么办?

1970年3月8日,经过长期考虑后,毛泽东向中央提出召开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修改宪法的意见,并建议不设国家主席。

中央政治局会议一致拥护毛泽东的意见,商定组成工作班子,立即着手进行四届人大的筹备工作。

因战备疏散在苏州的林彪没有出席这次政治局会议,而是派自己的夫人、也是“林办”的办公室主任叶群作为自己的代表到会。

毛泽东的意见,政治局会议讨论的情况,通过夫人,林彪自然是一清二楚,但他的意见却有些出人意料。

3月9日,林彪让叶群转告在京的黄永胜(时为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长)和吴法宪(时为中央政治局委员,空军司令员):“林副主席赞成设国家主席。”

3月中旬,在审阅《关于修改宪法问题的请示》及其附件时,毛泽东再次表示不要设国家主席。

3月17日至20日,在有中央和地方党政军负责人参加的中央工作会议上,大多数与会者表示同意毛泽东关于不设国家主席的建议。

林彪却让秘书给毛泽东的秘书打电话说:“林副主席建议,毛主席当国家主席。”

毛泽东让秘书回了一句顾左右而言他的话:“问候林彪同志好!”

难道是林彪误读了毛泽东的“问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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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1日夜,林彪在苏州通过秘书向中央政治局值班人员打电话转达他的三条意见:“一、关于这次‘人大’国家主席的问题,林彪同志仍然建议由毛主席兼任。

这样做对党内、党外、国内、国外人民的心理状态适合。否则,不适合大众的心理状态。

二、关于副主席问题,林彪同志认为可设可不设,可多设可少设,关系都不大。

三、林彪同志认为,他自己不宜担任副主席的职务。”

第二天,周恩来主持中央政治局会议,讨论林彪的上述意见。

会上,有相当一部分政治局成员附和林彪的意见,同意由毛泽东担任国家主席。

周恩来会后将政治局讨论情况报告毛泽东。毛泽东在接到报告的当天(4月12日)就明确批示:“我不能再作此事,此议不妥。”

毛泽东的批示,无疑是对林彪“三条意见”的答复。

4月下旬,毛泽东和林彪几乎同时从外地回到北京。

毛泽东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第三次提出他不当国家主席,也不要设国家主席。

并当着林彪的面说:“孙权劝曹操当皇帝。曹操说,孙权是要把他放在炉火上烤。我劝你们不要把我当曹操,你们也不要做孙权。”

毛泽东已经把话说到这个程度,林彪背地里仍继续坚持唱反调。这是很反常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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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中旬,林彪告诉吴法宪:还是要设国家主席,不设国家主席,国家没有一个头,“名不正言不顺”。

林彪还要吴法宪和李作鹏等在宪法工作小组会上提出设国家主席的问题。

为什么在毛泽东已明确表示不设国家主席的情况下,林彪仍一再坚持要设国家主席呢?

这是1966年以来,他们第一次在重大问题上公开表现出意见分歧。

一贯紧跟的林彪,究竟在想什么?究竟要干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