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拆迁户第一时间听到律师建议要起诉政府、行政机关,都觉得不可能赢,就是这样固有思想导致很多拆迁户没有拿到合理的补偿。那么老百姓在拆迁中打官司真的赢不了吗?今天,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制度研究所联席所长史西宁律师来跟大家聊一聊。

据我们了解,近年来,涉及土地房屋征收补偿类案件数量呈增加趋势,此类案件中行政机关的败诉率也居高不下,反映出一些地方在征收补偿领域的行政执法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其中行政机关败诉案件数量较多的行政领域前几名分别是:土地征收案件、房屋拆迁补偿案件、劳动和社会保障案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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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原因则在于征地拆迁过程中,法律程序繁多,政府发布的文件也数不胜数,各个地方情况不同,当征收方与老百姓在补偿安置上不能协商一致时,为了能够加快开发进度,部分地区行政机关就采取先征地拆迁,后安置补偿的做法,严重违反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从而导致被征收人合法权益保障不了,接下来就得打官司维权,这种情况下基本上一告一个准。

但实际情况却是,由于很多拆迁户对法律了解较少,对起诉期限、上哪起诉、如何诉讼都不了解,就导致在各地法院审理的行政案件中,每年有成百上千起案件因被告不适格、诉讼超期等原因而被裁定驳回起诉,“无效官司”不仅耽误了当事人的诉讼期限,浪费了大量时间成本,还造成了司法资源的低效率,甚至有的当事人还错过了起诉正确被告的复议和诉讼期限,让律师为当事人感到惋惜。

史律师建议拆迁户在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第一时间,先给专业拆迁律师打个电话,详细讲述自身情况,主动了解相关法律规定,找准起诉对象,通过正确的途径,依靠专业的拆迁律师帮助,依法主张自己的合理诉求,避免不必要的讼累,最大程度节约自身时间、精力及其他诉讼成本,防止因自己告错对象,错过了宝贵的起诉期限的要求,同时,也避免了造成司法资源的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