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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正文内容

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是讨债也是有方式方法的,绝对不能使用暴力或者是威胁恐吓。

近日,一男子因债务纠纷与对方发生争执,在吵闹中拿出西瓜刀恐吓对方,但在打斗中一不小心该男子将西瓜刀甩到向对方踢来的脚上,致使对方受伤,最终该男子因故意伤害,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9日并处罚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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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因为跟伏某有债务纠纷,被他砍了一刀……”近日,同乐派出所接到朱某某报警。

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将已经受伤的朱某送往医院进行救治,同时开展调查取证工作,民警根据朱某某描述的案发地进行勘察后在路边花坛探发现了疑似致使朱某某受伤的西瓜刀,最后民警根据线索研判锁定嫌疑人伏某并将其抓获。

经查,2024年4月10日晚,朱某与伏某约定商谈两人之间的债务问题,在讨论过程中因双方说话语气不当导致双方拳脚相向,顿时伏某失去理智将放在自己后备箱的西瓜刀拿出试图威胁朱某某停手,但未注意分寸便将朱某某小腿砍伤。

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违法嫌疑人伏某因涉嫌故意伤害他人被依法行政拘留9日并处罚款200元的处罚。

警方提示:发生经济纠纷、债务纠纷时应坚持合法合理原则协商解决,或通过法律途径处理,切勿通过违法行为讨要债务。这些讨要债务的方式都是违法行为,切莫尝试!

来源:陆良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