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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4日,河曲交警查获一例无证驾驶重型半挂货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当事人被依法行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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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上午10时36分,巡镇中队民警在五门楼桥执勤点对过往车辆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晋HG842*号牌的重型半挂货车行驶轨迹异常,遂将其拦停例行检查。结果,驾驶人车某胜无法提供有效驾驶证件,后民警通过系统查询,车某胜从未考取过符合驾驶该车型的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的严重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之规定,民警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000元,并处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河曲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积极主动开展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扬尘治理的同时,紧盯路面管控不放松,持续对沿黄公路开展交通秩序大整治,特别是对无证驾驶、三超一疲劳、货车不苫盖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全力防范因交通违法引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无证驾驶”及相关处罚

无证驾驶:是指机动车驾驶人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交警提示

无证驾驶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无证驾驶人员往往欠缺合法驾驶要件,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对道路安全造成不利影响。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莫要心存侥幸,漠视法规,请遵守交规、安全行车、文明行车。

来源:忻州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