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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法官,这两双鞋垫是我一针一线缝制的,送给你!”从县城返回街镇的路上,李大姐边说边从随身携带的编织袋里拿出鞋垫,一个劲往龚永红手里掖。

事情源于2023年3月,商洛市丹凤县法院竹林关法庭庭长龚永红办理的一起申请宣告死亡案。

李大姐是申请人,她申请的对象是其母亲宋某某,至今已失踪28年。按照法定程序,在一年公告期限届满后,龚永红于今年4月初作出判决,宣告了宋某某死亡。

案件办结,正常的法律程序已进行完毕。然而,让龚永红没有想到的是,半个月后,李大姐再次来到法庭,要求出具一份其母亲的死亡证明。

“龚法官,我的家庭情况你们之前在办理中都了解,父亲病故、弟弟意外死亡。但我没和你们说的是,我在整理父亲遗物时,得知他以我母亲名义在银行存了一笔钱,还在保险公司购买有一份保险,受益人都是我母亲。”看着龚永红满脸狐疑,李大姐继续解释道,“我申请宣告母亲死亡的原因也是为取钱和保险理赔。”

李大姐顿了顿,苦恼地说:“但在拿到法院的判决书后,我去银行取款,银行让村上再开证明;去保险公司,同样让村上开土葬证明等手续。这些证明都开不出来,实在没辙,我才又来找你!”

“别着急,我们一起想办法……”弄清楚事情的原委,龚永红安抚好焦急的李大姐。

“民之所需,行之所至”。诉讼不是目的,解决问题才是关键。这是有着10余年基层审判工作经历的龚永红一直坚持的解纷理念。

详细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龚永红安排完手头工作,就和李大姐一起去找银行。龚永红向银行负责人解释了法院作出宣告死亡判决的法律效力以后,银行表示,会按照内部操作流程,但仍需上报至省一级后台审批。

担心李大姐的事儿再次被“放鸽子”,龚永红坚持在银行等候2个多小时。在全部取出8000元后,龚永红又与保险公司相关负责人取得联系,解释了法律规定,协调了保险理赔的相关问题。

“龚法官,我念的书不多,这些要准备的材料,还得你出马!”虽然李大姐有些不好意思,但几次和龚永红交谈下来,她觉着这位龚法官“靠得住”。

一次诉讼,一份真情。龚永红欣然答应下来。隔天一大早,龚永红便带着李大姐,一同赶到丹凤县城,前往保险公司,顺利办理了保险理赔事宜。

问题解决,当场兑付了9000元理赔款。返回途中,李大姐心情愉悦,一路上都在和龚永红微笑交流:“实在是感谢你们,从知道有保险和存款这件事到现在已经2年多了,我自己也跑过好些地儿,都没辙。听人说的要到法院去才能解决……你看,现在2件事情都妥了。”

于是,李大姐掏出了自己缝制的两双鞋垫……“龚法官,我估摸着大小适合你的脚码!”几次推来送往后,龚永红委婉拒绝了李大姐的“礼物”。

可执拗的李大姐仍“不死心”,又将鞋垫展开来,一双是“花开富贵”,一双是“平安吉祥”。虽然针脚不够整齐划一,但龚永红知道,那一针一线里都包含着一位平凡个体的真挚情感和对美好祝福的无限寄托。

法律是理性的,但不是冰冷的;司法是严肃的,同样也可以富有温度和感情。让当事人通过一次诉讼,感受浓浓的司法真情和人文关怀,是职业带给龚永红的鞭策和动力源。

“双向奔赴”的情谊最温暖人心。作为一名基层党员法官,龚永红深知,每一件“小案”都关系着群众的切身利益,而处理好群众的每一件“揪心事”,都能体现出法官的职业价值。

(通讯员 刘一斐)

责任编辑:安心 审核:杨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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