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孙婷婷

通讯员 闫荟萃 向玲

因产品质量标准问题,合作伙伴对是否对产品进行重新鉴定产生争议。今年4月下旬,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通过严把鉴定审查关口,化解双方矛盾点,以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降低了企业的诉讼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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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28日,某装饰公司与某建设公司达成合作。2023年4月6日,某建设公司逾期未支付款项,某装饰公司将其告上了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要求其支付货款及违约金共计76万余元。案件审理过程中,某建设公司主张某装饰公司供应的产品不符合质量约定,并提交于2022年7月委托送检的报告,检测结论为该样品覆层厚度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某装饰公司主张检测报告的样品不能证明是其生产的产品。双方对是否进行重新鉴定产生较大争议。

承办法官对照案件中争议产品的行业标准、强制性要求等方面进行了综合分析和研判,结合前述查明事实,综合考虑单方委托送检的流程及双方之间的沟通,向双方释明重新鉴定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并邀请鉴定部门释明鉴定的风险及成本。经释明,某建设公司因鉴定缺乏可行性、必要性及鉴定费用过高为由撤回鉴定申请。

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坚持从三方面出发,严把鉴定审查关。一是严把鉴定必要性审查关,解决“鉴不鉴”问题。案涉货物已经投入项目工程使用,且项目已经验收通过,如处理不当,将造成损失扩大、矛盾激化。承办人对产品行业标准及不同类型逐一分析调查,在确定仅是标准问题而非强制性问题后,多次组织双方协调,沟通委托送检流程及经过,邀请鉴定部门出具专业意见,一方面高效解决当事人的利益诉求,另一方面极大降低诉讼成本。

二是合理分配举证责任,将“堵点”发展为“突破点”。该案中,买受人在收货并使用完毕后对质量提出异议,应当举证证明买受人交付不符合约定标准的标的物。承办人总结裁判经验的同时,也对各方主体进行了举证指导,最终双方均同意对货款进行折价以补偿瑕疵损失,切实打通“堵点”问题,为此类矛盾纠纷的解决和避免形成了良好范式。

三是建立鉴定过程全程监督机制,以高质高效优化营商环境。鉴定意见是法官在裁判过程中重要的参考意见之一,也是影响案件审理效力、导致案件长期未结的关键因素。建立对鉴定过程全程监督,落实鉴定前审查、咨询,鉴定中及时跟进鉴定机构的鉴定进程,保证鉴定机构在约定时间内完成鉴定工作,可以有效避免“抽屉案”的形成,减少成本,促进案件高质量办理。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主动延伸司法服务,严把鉴定前端审查,减少企业诉讼成本,始终把高效办理涉企案件作为护航经济发展的重点,为人民群众和企业提供更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效能,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