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韩欣)为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明节日纪律,防止“四风”问题反弹,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4月29日上午,平安区人民检察院召开“五一”节前集体廉政谈话,会议由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树英主持,全体干警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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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海侠同志传达海东市院《关于进一步严明“五一”、端午期间有关纪律的通知》、省纪委监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树英同志传达省院《关于印发青海省检察机关开展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告知工作的通知》、海东市院《关于海东市检察机关“拖延症”“马虎症”专项整治活动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党组成员、第一检察部主任蒲福才同志传达平安区委《平安区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责任清单》,并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高压惩治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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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指出,节假日期间是违规违纪问题的高发期,开展集体谈话是加强对干警日常教育监督的必要措施,是引导党员干部践行崇廉拒腐、尚廉戒奢、坚守清正廉洁的一种重要方式。全体干警要切实在思想上筑牢防线、办事上守住底线、交友上划清界限,以清正廉洁之心筑牢拒腐堤坝,把稳思想之舵,确保过一个风清气正、廉洁文明的“五一”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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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晓权对全体干警作出廉政提醒,要求:一要提升政治站位,守住思想防线。全体干警要保持清醒认知和高度警惕,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实质要求,清醒认识中央纠“四风”树“新风”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始终保持高度警惕的意识,增强明辨守纪与违纪的能力,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牢记廉洁过节的纪律要求,坚决抵制各种诱惑。二要强化作风建设,确保廉洁过节。全体干警要继续保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自觉遵守《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严禁”》《禁酒令》《青海省检察机关严禁违规饮酒规定》等铁规禁令,坚决杜绝节日期间“送钱送物”“公款吃喝”“公车私用”“酒驾醉驾”等各类违纪行为的发生,自觉警惕和防止“节日病”的侵蚀,带头遵守作风纪律规定,确保风清气正过节。三要强化值班值守,确保安全过节。要压实工作责任,认真执行区委和上级院关于值班工作的有关规定,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工作职责,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制度,按时到岗,坚决杜绝脱岗、漏岗现象发生,保持通讯畅通,遇有紧急情况,做到第一时间合理处置,确保节日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