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为了明天”和“利剑护蕾”专项行动,进一步提升未成年人的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在五四青年节来临之际,勐海县人民法院在勐海县委政法委的组织领导下走进勐海镇中学,现场开庭审理一起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导致的交通事故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并与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勐海镇人民政府等单位联合开展普法宣传活动。1000余名师生参与现场旁听。

2022年8月15日凌晨,被告人门某酒后无证驾驶一辆无号牌轻便二轮摩托车载被害人张某和证人胡某从勐海县勐海镇某烧烤店沿景龙乡便道往景龙乡莲花塘方向行驶,在行驶至景龙乡与勐海县林业局的岔路口附近时,与路边的围墙相撞,造成张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经勐海县交通警察大队认定,门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经检验,事故发生时门某血中乙醇含量为140.73mg/100ml。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门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门某自动投案并能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系自首,且自愿认罪认罚,并尽自己的能力赔偿了被害人家属少部分损失,建议以交通肇事罪判处门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提请法院依法判处。

张某的家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门某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80万余元。

随着审判长敲下手中的法槌,一场生动的普法课就此开始。庭审中,合议庭组织公诉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围绕控(诉)辩主张依次进行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以及被告人的最后陈述,庭审现场气氛庄严、秩序井然,充分彰显了司法的公正与权威。师生们通过庭审过程深入了解了被告人犯罪的事实和过程,对触犯法律的后果有了深刻的认识,敲响了安全的警钟。案件将择期宣判。

庭审结束后,审判长以学校法治副校长的身份围绕庭审案例对交通安全、校园安全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以案释法,警示同学们增强交通安全意识,遵守交通法规,保护好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法官围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向同学们讲解了与未成年人紧密相关的犯罪行为,并通过真实案例加深学生们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教育警示同学们树立法治意识,做新时代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好少年。

活动中,各普法成员单位还通过悬挂宣传横幅标语、发放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向同学们普及校园安全、校园欺凌、防性侵害、防诈骗、禁毒防艾等与未成年人学习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活动现场共发放各类普法宣传资料1000余份。

闭门说教,不如以案普法。勐海县人民法院将继续深化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桥梁作用,延伸审判职能,通过“请进来”和“走出去”的方式,持续开展巡回审判、公众开放日、普法宣讲等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筑牢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根基,以实际行动护航未成人健康成长。

作者:玉康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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