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市公安局从“断卡”线索入手,按照“打源头、端窝点、摧网络、断链条、追流向”的工作思路深度研判,打掉一个洗钱“跑分”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

经查,今年3月中旬,王某邀约刘某找人提供银行卡转账“跑分”,承诺给予8个点的报酬。为牟取非法利益,刘某明知转账的资金是违法犯罪资金,仍邀约、组织陶某某、侯某等人在弥勒市进行转账“跑分”。

陶某某提供了自己的3张银行卡,收到“跑分”资金8万余元。侯某提供了自己名下的2张银行卡,收到“跑分”资金3.3万余元。3人通过微信转账、支付宝转账、取以另存转账的方式,将收到的“跑分”资金转入王某指定的账户,刘某、陶某某、侯某3人共获利4500余元。

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刘某、陶某某、侯某、王某进行刑事拘留。

本报记者 冯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