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培乐 济南报道

近日,济南市市场监管局公布了济南2023年第二批重点产品工业产品质量市级监督抽查。记者了解到,此次共抽查流通领域车用柴油产品100批次,其中三家单位产品抽检不合格。

本次抽查依据GB 19147-2016 《车用柴油》等标准的要求,对车用柴油产品的质量指标项目进行了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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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抽查发现济南洪建石化有限公司、济南市钢城区鲁运石化有限公司、莱芜高赢经贸有限公司3家销售的3批次产品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不合格项目为质量指标-闪点(闭口)项目。

对本次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者及销售者,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监督抽查的有关规定,做好不合格结果处理工作

产品知识科普及消费提示

车用柴油主要是由原油蒸馏、催化裂化、加氢裂化、焦化、精制等过程生产的柴油馏分调合而成的一种燃料,主要供压燃式发动机使用。按凝点分为0号、-10号等牌号。

消费者在选购和使用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请到证照齐全、有信誉的正规加油站加油,并记得索要票据。

2、加注柴油之前应首先观察加油机标注的柴油牌号,柴油牌号选择的主要依据是使用环境的最低温度,应根据不同地区和季节区别选用。柴油的凝点一般比环境气温低5℃以上,以保证在最低气温下不发生凝固,通常平均气温在4℃以上选用0号柴油、气温在(0~4)℃以下时应该选用-10号柴油。

3、柴油发动机和汽油发动机的工作原理不同,柴油和汽油不得混加,消费者应按照车辆使用说明书中标注的发动机类型来添加柴油或汽油。

4、加油站经营者在车用柴油运输过程中,须做到油罐车专用或清罐后装油,防止出现汽油罐装柴油等混罐运输的情况,以保证柴油闪点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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