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受犯罪侵害,留下心理创伤,生活陷入泥潭,谁来守护困境中的她?咸宁市检察院创新“司法救助+社会救助”等机制,为困难妇女群体撑起了“保护伞”,护航她们勇敢前行,点亮希望之灯。

护她前行,救助困难妇女

“真的是太感谢你们了,这面锦旗是我的心意,谢谢检察院对我们一家的帮助。”4月19日,司法救助申请人夏女士手持一面“救助关爱困难妇女,检护民生温暖人心”的锦旗送到咸宁市人民检察院,表达感激之情。

“女儿出事后,感觉天都塌下来了,多亏检察官的帮助。”夏女士感动地说。夏女士是一起强奸案被害人小花的母亲,小花家庭系农村低保户,家中五口人至今唯一住房是祖父母留下的土砖房,家庭生活非常困难。

控告申诉部门检察官经实地走访深入了解情况后认为,小花因遭受犯罪受到侵害,且本身家庭非常困难,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属于最高检、全国妇联深化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司法专项救助”活动明确的重点救助对象,于是决定启动司法救助程序。

由市县两级院联合救助,向市委政法委报批获得支持,最终将5万余元司法救助金送到小花家中。

“检察院给了我这么多帮助,我一定照顾好女儿,积极面对生活。”夏女士欣慰地说。

暖心回访,立足长远效果

几个月过去了,小花家庭生活近况如何?咸宁市人民检察院承办检察官高度重视,于4月初对该家庭进行回访慰问,跟踪了解夏女士及其女儿小花生活近况,与她或拉家常或谈心,鼓励她乐观向前,好好照顾子女,在一次次关心和开导下,现在,夏女士已逐步走出阴霾,生活已经重回正轨。

据悉,自最高检、全国妇联联合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司法专项救助”活动以来,咸宁检察机关与妇联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在办 案过程中注重向因案致困妇女提供救助帮扶,落实内部线索移送制度,创新“司法救助+社会救助”等机制。

2023年,咸宁检察机关共办理困难妇女司法救助案件33件,发放司法救助资金80万元,切实为困难妇女解难纾困,推动救助困难妇女专项活动取得积极成效,努力运用法治力量守护好“半边天”。

咸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一面锦旗的背后,不仅是群众对检察官的感谢,更是对咸宁检察机关工作的高度肯定。咸宁市检察机关将继续贯彻落实最高检“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充分发挥司法救助救急解困的作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传递检察温情,真正做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

(记者 方达星 通讯员 柯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