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李莲)春之伊始,万木生发。为积极践行生态文明理念,互助县检察院干警同全县干部职工共同开展春季义务植树活动,用实际行动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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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3日上午,互助县检察院干警前往互助县威远镇小寺村开展义务植树活动。“来来来,搭把手,把这树苗扶正。”“这树苗根部得留点空隙,好透气。”

活动现场,检察干警们迎着春风,热情高涨,有的挥锹挖坑,有的固苗培土,有的平整踩实。在大家的齐心努力下,一棵棵小树苗沐浴春光、昂首挺立,在春风中迸发出勃勃生机,不仅为大地添上了一抹新绿,更为县域生态可持续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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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互助县人民检察院积极践行生态文明理念,牢牢把握“三个最大”省情定位,积极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监督职能,厚植恢复性司法理念,推动生态环境领域社会化综合治理。在办案过程中,坚持惩治犯罪与生态修复、维护公益与社会治理相统一,精准化打击与恢复性司法并重,将办案工作融入生态环境资源可持续发展、推动绿色发展的工作大局,督促当事人主动缴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通过参与“补植复绿”修复生态环境,引导其从生态违法者转变为生态修复者。同时,加强与相关单位协作,落实“林草长+检察长”等机制,筑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屏障,为守护互助绿水青山贡献了司法保护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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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下一步,互助县检察院将持续发挥生态检察职能,紧紧围绕“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的要求,主动做好守护绿水青山的检察文章,强化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为走好“七县”高质量发展之路提供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