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丰镇市人民法院执行局依法对一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严厉打击其躲逃赖债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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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王某在该院共涉及两件执行案件,上述案件分别于2022年和2023年立案,立案后,执行局干警通过电子送达、邮寄送达、公证送达等方式,多次向王某送达传票,王某在收到后以各种理由拖延和推辞拒不到庭,并声称“没钱,没钱,我没钱……”,拒不履行生效裁判偿还案款。鉴于此,执行局干警自2022年起,多次上门寻找被执行人王某,王某均躲藏不予见面,导致案件迟迟得不到进展。2024年4月17日清晨,在了解到王某行踪线索后,执行局干警立即出发前往其所在山西省大同市新荣区堡子湾乡杨州窑村,于当日依法作出拘留决定书,对被执行人王某司法拘留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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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既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对潜在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形成了威慑,达到以点带面的社会效果。下一步,丰镇市人民法院将继续以强有力的执行措施,严惩、严打、严防失信行为,用实际行动回应群众的司法期盼,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积极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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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内蒙古丰镇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