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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范一飞的刑事责任,范一飞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文|唐郡

编辑|张威

最高人民法院官微消息,4月18日,湖北省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国人民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范一飞受贿一案。

检察机关指控范一飞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86亿余元,提请以受贿罪追究范一飞的刑事责任。范一飞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湖北省黄冈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1993年至2022年,被告人范一飞利用担任原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信托投资公司计财部经理、总经理助理、资金计划部副主任,中国建设银行资金计划部副主任、财务会计部总经理、计划财务部总经理、行长助理、党委委员、副行长,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上海银行董事长,中国人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利用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贷款融资、业务承揽、工作调动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其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86亿余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范一飞的刑事责任。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判决。

资料显示,范一飞1964年出生,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博士,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国际经济硕士。曾任中国建设银行信托投资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计划财务部经理,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资金计划部副主任、财务会计部总经理、计划财务部总经理。

2000年2月至2015年1月,范历任中国建设银行行长助理,中国建设银行党委委员、行长助理,中国建设银行副行长、党委委员,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2011年11月兼任上海银行董事长)。

2015年1月,范一飞担任央行党委委员;同年2月,担任央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2022年11月5日早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下称“中纪委网站”)发布消息称,范一飞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审查调查。

2023年6月9日,中纪委网站称,范一飞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通报称,范一飞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范一飞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2023年6月20日,新华社消息称,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范一飞作出逮捕决定。

(本文来源: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