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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锋
被以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2016年出狱出狱后两个月因病重不治离开人世的安徽省利辛县孙集镇人李四强,在其哥哥李奎星和律师连续9年的坚持申诉下,迎来了新的判决结果。广东潮州市湘桥区法院再审公开宣判:“原审法院认定李四强犯抢劫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宣告李四强无罪”。
得知这一新的判决结果,李四强的哥哥李奎星表示,“心情还不错,终于还了(李四强)一个清白”。而已经离世9年的李四强,倘若泉下有知,应该也会感到欣慰。
一个案件为何要经过9年申诉,才得以改判?
在青锋看来,这一案例应该成为法制史上的一个分界线,在给不少蒙冤还在申诉的当事人以希望的同时,也警示要对枉法裁判者以强有力的惩处,而不能再容忍葫芦僧判葫芦案的现象再次出现。
根据公开的报道,这一案件的案情再简单不过。在监狱服刑9年已离世9年的李四强为智力残疾人,他2005年与家人失联后,在2007年南京建邺警方流动人口普查时,因身上有一张抢劫案在逃人员“刘西文”的身份证,被采取强制措施,后以“刘西文”的身份移交广东警方,并被广东汕头龙湖区法院认定其在汕头犯下抢劫罪,判刑入狱服刑。
李四强出狱返回老家后,家人得知其涉案情况后,发现李四强所涉及的抢劫案案发时就在家,哪里都没去,不可能犯罪,因而开始了长达9年的连续申诉。先是第一拨聘请的律师,被龙湖区法院和汕头中院先后驳回申诉,后李四强家人再聘请律师提供李四强无罪的证据线索,于2022年5月31日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申,广东省高院决定指令湘桥区法院再审后,使得这一案件有了转机。
从再审法院公开的5大改判理由看,其中最让人不可思议的是,原审裁定以更正身份信息的方式确认原审被告人李四强负有刑事责任。也即有关报道披露的,李四强被判刑入狱服刑后,2009年11月27日,汕头市公安局龙湖分局函告汕头市龙湖区检察院,查明在押犯人刘西文系报假名,真实姓名为李四强。“原侦查机关、原公诉机关仅以函告方式通知原审法院并移交相关材料,原审法院在没有重新审理及查明事实和证据的情况下,即以裁定变更的方式将‘刘西文’更正为李四强,确认李四强的刑事责任”,使得李四强继续在监狱服刑。这一操作,用句不好听,或者有点过分的话说,简直就是“草菅人命”,比葫芦僧判葫芦案有过之而无不及。
李四强最终能够被改判无罪,除了家属和律师连续坚持9年的申诉,以及被家属和律师找到的无罪证据有关外,更重要的就是和不少被改判的案件一样,涉案犯罪的真正的刘西文于2022年8月被警方抓获。
由上述对李四强案简单的复原可见,李四强之所以被判入狱,除了再审法院认定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外,还有当年参与此案的相关人员有可能“指供、诱供”“违反辨认规则”“在没有重新审理及查明事实和证据的情况下,即以裁定变更的方式将‘刘西文’更正为李四强,确认李四强的刑事责任,违反法定程序”等再审法院认定的这些不无干系。
那么,人们是否有理由依据再审法院认定的五个方面的问题,由有关部门对当年参与李四强案的相关人员予以追责呢?
还有一个必须提醒人们注意的问题是,拣到其他人的身份证时,一定要上交公安机关,千万不能放在自己身上,或者冒名顶替,否则,就会像李四强一样,被当作网上追逃的逃犯“刘西文”,身陷牢狱之灾而难以自证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