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忻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破获13起涉电诈案件,抓获14名违法犯罪嫌疑人。

案例一

案例一

2024年3月,犯罪嫌疑人王某(男,22岁,忻州市忻府区人)因缺钱花,听说“帮人提现,可日赚5000元好处费”,便添加了诈骗分子微信。4月8日,诈骗分子将50000元转入王某银行卡,并微信语音遥控王某在不同银行的ATM机共提现5500元。之后王某来到利民街某银行,银行工作人员告知王某该银行卡风险高、不能取现。在王某通过微信向诈骗分子“汇报”情况时,诈骗分子感觉不妙便带钱逃匿,王某被直属分局民警现场抓获。目前,王某已被直属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案例二

案例二

2023年6月以来,犯罪嫌疑人聂某(男,18岁,忻州市忻府区人)为非法获利,明知他人从事诈骗犯罪活动,仍将其银行卡、身份证提供给对方,并主动前往阳泉、大同、太原等地配合转账提现39000元,从中非法获利2400元。2024年4月11日,直属分局民警在市区云中路某小区将聂某抓获。目前,聂某已被直属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案例三

案例三

2024年3月下旬,受害人张女士与网上一名叫“阿峰”的“军官”一起做期货,被网站“客服”诱引,分多次向多个账户转账,共计被骗36万余元。案发后,直属分局刑侦大队办案民警迅速展开侦查并发现犯罪嫌疑人王某(女,41岁,山东莱州人)的银行卡涉及本案金额15万元、犯罪嫌疑人曾某(女,31岁,广东云浮人)的银行卡涉及本案金额20万元,遂将王某、曾某二人上网追逃。4月2日、4月10日,办案民警先后奔赴山东烟台、广东云浮,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将王某、曾某二人抓获。目前,王某、曾某已被直属分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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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编:张晓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