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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以来,滨海新区法院执行局以开局就是决战的精神状态,精准发力、重拳出击,严厉打击不履行的违法行为。截至一季度,营商环境执行合同团队拘传被执行人20余人、实际送拘10人,形成打击拒执行为的高压态势,以实际行动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兑现胜诉权益的司法期待。

买材料不给钱?拘!

天津某科技发展公司与肖某买卖合同纠纷,肖某欠付天津某科技发展公司材料款15万余元,双方在审判阶段达成调解协议。在实际履行过程中,肖某实际分文未履行。后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法官将肖某拘传到庭,肖某仍态度恶劣,坚持拒不履行给付义务。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法官依法决定对肖某采取15日的司法拘留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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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菜不给钱?拘!

王某与严某买卖合同纠纷,严某应当返还蔬菜款3万余元,但执行法官多次联系严某,其均称在外地打工或其他理由逃避执行。在其返回天津后,也未与执行法官联系履行还款义务。在申请人王某找到其工作地点时,执行法官果断出击,将其从某菜市场送拘。在进入拘留所后,严某才感到后悔,积极配合履行,提出让第三人当天给付一部分案款,剩下的按照每月支付的方式来履行。申请人王某表示同意,严某获得了提前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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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制门窗不给钱?拘!

孙某与周某买卖合同纠纷,周某欠付孙某门窗款 8300元。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周某拒不报告财产,并规避执行。执行法官迅速采取相应行动,依法将周某拘传到庭,周某称无法履行,亦无法与孙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在执行法官告知如再不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将依法对其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后,周某仍坚称无法履行。对于周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行为,本院依法决定对周某采取15日的司法拘留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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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设备不给钱?拘!

赵某与郭某建筑设备租赁纠纷案,郭某欠付赵某租赁费3万余元,执行法官穷尽手段无法联系上郭某。今年3月份,赵某发现郭某行踪,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将郭某拘传到庭,郭某仍企图逃避执行,拒不履行给付义务,本院依法决定对郭某采取15日的司法拘留措施。

被执行人应积极配合法院依法执行,企图通过“躲赖逃”等方式拒不执行生效判决,是对司法权威和法律底线的公然挑衅。下一步,滨海法院将持续加大执行惩戒力度,对拒不执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维护法律权威,最大限度地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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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执行局 赵瑞东、胡凯芸

编辑:徐鹤文

审核:田瑞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