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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中,业主大多存在证据意识不强或取证困难的情形,业主与物业公司往往各执一词、互不相让。在此情况下,法官要树立极强的证据意识,必要的情况下开展实地走访、调查取证,务必做到判决结果使当事人心服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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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银川中院简案团队法官助理、书记员联手成功化解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践行了 “简案简办,但程序和正义不能简”“物业纠纷虽然都是小案件,但涉及民生大问题”的理念。

这是一起二审案件,上诉人张强(化名)系某小区业主,其认为“自2014年起因案涉房屋所在单元门锁损坏,多次反映问题物业公司推诿不解决,导致案涉房屋2015年10月5日凌晨被盗,被上诉人至今不予修理更换”,故未按约向被上诉人物业公司支付物业服务费,引起诉讼。被上诉人物业公司对上诉人一、二审所举证据一律不予认可,加之一审判决全额支持物业公司物业费诉请,上诉人张强情绪异常激动。双方当事人开庭时剑拔弩张,矛盾突出,互不相让。

为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平复当事人情绪,法官助理冯柯娜、书记员李雯琦骑着小电动,前往六公里外的案涉小区进行实地调查。他们走访小区业主并拍照取证,随后立即组织双方到法院进行质证。在证据面前,物业公司态度有所缓和,冯柯娜和李雯琦瞅准时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双方明白物业公司和小区业主本是一家人,均应本着和谐、诚信、友善的原则共建美好家园。最终物业公司认识到自己服务存在瑕疵,在上诉人张强自认的80%物业费前提下自愿再做出让步,同意张强按照75%支付物业费。双方握手言和,张强自愿支付被上诉人未诉年份的物业费,并即时履行。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分别向本院递交了撤回上诉及撤回一审起诉申请书,最终,该案以“一撤到底”的方式圆满结案。

冯柯娜虽是法官助理,但她深刻认识到案结不能代表老百姓矛盾纠纷的真正化解,在完成其它助理工作的同时,她将调解作为重中之重,春风化雨,润物无声,已成功组织调撤65起案件。书记员李雯琦工作责任心强,在做好书记员本职工作的同时,也积极参与调解,已独自成功调撤20余起案件。

近年来,简案团队大力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加强团队合作,强化调解、细致答疑,以“如我在诉”的意识办好每一起民生案件,让司法更暖人心、安民心,真正做到止诉息争。

文源 | 简案团队

审核 | 赵和平

编辑 | 慕雨芙

责编 | 马海婷 李玉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