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在辽宁省申办普通保安服务公司设立变更、保安员考试发证等两个权责事项实施委托下放。该举措的推出,为在辽宁申办保安服务公司、申领保安员证的个人和企业进一步压缩了申办时限,进一步优化了领证方式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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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8日,辽宁省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辽宁省公安厅保安管理总队总队长聂经全通报了我省保安行政许可事项委托下放情况。

保安行政许可事项委托下放的适用范围

辽宁省公安厅委托各市、沈抚示范区公安局以及中国(辽宁)自贸区沈阳、大连、营口片区公安(分)局,具体实施保安服务公司设立及法定代表人变更许可、保安服务许可证项目变更审核(保安武装守护押运公司和外资保安服务公司审批除外);各市、沈抚示范区公安局委托各县(市、区)公安局,具体实施保安员考试和核发保安员证。

委托下放推出的创新举措

一是推出保安服务许可证电子版使用。申请人(企业)可在辽宁公安“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自行下载打印电子版保安服务许可证(正本)。为申请人(企业)缩减了领证时限、优化了领证程序,为持许可证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提供了便利条件,压缩了原领证和办理营业执照的等待时长。

二是压缩了办理时限。普通保安服务公司设立许可变更由原来的10个工作日做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压缩至7个工作日;保安员证核发从报名、审核、考试、发证等四个环节进一步优化,实行5个工作日内完成考试、2个工作日内审批发证的“5+2”工作模式。

三是简化及优化申请材料。保安员考试发证不再核发准考证,取消指纹录入、体能测试,优化照片采集收集方式;申请人报名时无法提交初中学历证明的,可以书面承诺符合法定条件。

委托下放后的审批和发证方式

一是审批流程。保安服务公司设立及法定代表人变更许可、保安服务许可证项目变更审核,申请人向公司所在地公安机关提交申请材料,公安机关审核批准后,通过辽宁公安“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向省公安厅上传报备电子版申请审批材料。保安员考试和核发保安员证,申请人向县(市、区)公安局设立的报名点提交报名材料,县(市、区)公安局受理审核,符合条件后统筹安排考试,考试后向申请人公布或者告知考试成绩。

二是发证方式。保安服务许可证核发,公安机关在平台办结确认后,平台自动生成加盖印章的电子保安服务许可证(正本),申请人可自行打印;保安服务许可证(副本)由公安机关填写或打印,发放给申请人。保安员证核发,原则上设区市公安机关制作加盖市级公安机关印章的空白保安员证发放各县区级公安机关使用,由县区级公安机关发证。

公安机关将持续深化“一网通办”应用,优化“辽宁公安”APP和辽宁公安“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拓展“网上办、掌上办”事项范围。强化电子证照应用,推出电子版保安员证、在线考试等便民服务举措。

(图片来源:网易辽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