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新泰市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
根据新泰市人民政府市长赵永斌的提请,决定任命:张燕山为新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根据有关规定和市人大常委会工作需要,决定任命:
于波为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卞方方为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李倩为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根据规定和潘相民的辞职请求,决定接受他辞去市十九届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并报市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备案。
根据主任会议的提请,决定免去:
房立田的市人大常委会青云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宋臻的市人大常委会新汶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根据魏长青院长的提请,决定免去:
石峰的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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