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经专业机构鉴定,厦门邮轮港海关在出口货运渠道查获一批旧红砖为清代甓砖,共计2068块,目前已按规定予以暂扣,待进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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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该关关员在厦门国际邮轮中心货运监管现场对一批申报为“陶瓷地砖”的出口石材进行查验时,发现其中夹杂有5框用铁架装运的旧红砖。经现场检查,红砖上均存在建筑使用痕迹,部分砖块上嵌有风干的植物枝叶,综合判断年代可能较为久远,经专业机构鉴定上述红砖均为清代所造甓砖,属于禁止出境的一般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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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文物出境,应当经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指定的文物进出境审核机构审核。经审核允许出境的文物,由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发给文物出境许可证,从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指定的口岸出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运送、邮寄、携带文物出境,应当向海关申报,海关凭文物出境许可证放行。走私文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走私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海关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处罚。

(总台记者 韩志涛)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