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非法改装车“炸街”,速度快,噪音大,既危险又扰民。4月3日晚,罗湖交警大队执勤民警接到举报称,有一辆外地牌照小轿车正在炸街。民警立刻赶往现场进行查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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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时58分许,警力赶到现场时,并未发现上述车辆。罗湖交警大队立刻调取多个路口监控进行追踪,成功锁定涉事车辆,发现该车途经多个路口,途经梨园路路口时,连续变道穿插,呼啸而过,瞬间就看不见车尾灯。

经研判,该车辆停在某停车场,随后执勤民警前往该停车场核查并找到该车辆并对该车辆进行查扣。交警找到涉事车辆后,让张某打开发动机盖板。在场民警发现车辆改装和加装发动机并未进行报备。涉事驾驶员张某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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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民警依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现场对当事人张某开具了“驾驶改变、加装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动力装置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机动车,并在该车鉴定后再进行下一步处置。

非法改装“炸街”害人害己,严重影响交通秩序和道路安全,极易引发交通事故。罗湖交警将持续开展“炸街车”整治行动,为市民创造安宁的道路交通环境。

[撰文]邓子良丰雷

[作者]丰雷

[来源]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