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刘国彬 □张钦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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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贵州基层法律服务所立足乡村、心系群众,本着便利群众、服务社会的原则,充分发挥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在乡村振兴、诉源治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基层社会治理等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

发挥“三熟”优势贡献法治力量

乡村是基层法律服务职能作用充分发挥的重要阵地。长期以来,贵州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为乡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他们深入一线,了解农民群众的法律需求,积极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帮助农民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法律问题。截至目前,贵州省有乡镇法律服务所280家,占全省基层法律服务所的64.5%,在乡镇法律服务所执业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共有736人,占全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53%。

贵州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会长雷显强告诉记者,“我们这支队伍是比较接地气的一支队伍,长期以来,这些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乡村一线,充 分发挥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三熟’优势,依托自身熟悉法律、掌握乡情、了解民意的优势,积极参与到村民自治实践中,协助农村群众依法依规开展基层自治。通过法治宣传、法律咨询、纠纷调解等方式,提升村民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推动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贵州是一个多民族聚居地区,仅仅在黔南州都匀市,少数民族人口就有37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73%。如何听懂他们的诉求,解决他们的问题,成了当地乡村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一大难点。对此,都匀市法律服务工作者吴光林、都匀市小围寨法律服务工作者李枝章等三人长期深入少数民族偏远地区,发挥自身掌握“三语”优势,熟练运用汉语、苗语、水语开展法律服务,主动参与少数民族语言普法工作,协助少数民族群众进行纠纷调解工作,为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重点工作贡献了基层法律服务力量。

积极参与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建设

贵州省基层法律资源相对匮乏,基层法律服务需求尤其突出,为此,基层法律服务所在各个方面都下足了功夫。特别是在一些农村和经济欠发达地区,律师资源不足,法律服务覆盖范围有限,很多法律援助案件都需依靠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助办理。贵安新区基层法律服务所主任刘玉华告诉记者,“因为路途遥远、语言不通、对地方情况不甚了解等原因,大多数律师和法务工作者难以深入乡村基层开展工作。因而在这些地方,我们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当了法律服务的‘主力军’。”

目前,在贵州省广袤的乡村大地上,已有720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肩负起法律顾问的重任,他们深入1920个村(居),与群众面对面解答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为村(居)治理提供法律智慧,为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支撑。部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还积极进驻乡镇街道公共法律工作站或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现场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多元化法律服务,帮助他们维护合法权益,走出困境。

随着法律援助覆盖面的不断扩大,地方政府部门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给予了充分的信任和支持,对此,广大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深感责任重大,表现出了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法治精神。

从源头化解基层矛盾纠纷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种矛盾纠纷也日益凸显。面对这些问题,贵州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深知,传统的解决方式已难以满足新时代的需求,必须探索更加多元化、高效化的解决途径。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村(居)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围绕农村地区普遍突出的民间借贷、婚恋纠纷、土地纠纷、征地拆迁等问题开展法律援助活动,从源头预防矛盾产生,减少诉讼增量。

2023年,贵州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人民调解4868件,参与接待和处理信访案件516件,为弱势群体提供免费法律服务8927件。在这些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努力下,不仅城乡社区依法治理得到了有力推动,基层法律服务所也积累了良好的群众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长期开展基层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在开展预防矛盾纠纷工作时,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切意识到了要想从根源上解决诉讼量,必须加大村(居)普法宣传力度,让法律意识真正深入民心。对此,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各乡镇、街道,开展土地征收、污染防治、土地承包、劳务用工等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积极转变以往“讲什么、听什么”的普法模式,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调查、了解群众的法律需求,采用大众化、生活化的宣讲方式,通过讲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案例进行普法教育,做到以案释法,让普法宣传真正做到事半功倍。

此外,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参与“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工作,与地方综治中心、行业调解组织等建立联动机制,还与基层司法所、综治中心融合联动,打造服务群众新阵地。通过完善功能、优化服务,实现了从多中心多窗口办公到一中心“一窗通办”的转变,进一步提升了群众满意率及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能力。

在都匀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李明、肖威和刘琴琴主动加入市司法局组建的调解团队,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调解服务。其中,李明还在市综治中心创建个人调解工作室,经他调解的纠纷成功率高达90%,赢得了当地群众的广泛赞誉。

“贵州省基层法律服务队伍作为基层法治建设的一支主力军,正以自己的努力和奉献,为基层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推动着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建设和完善。他们是贵州法治建设不可或缺的力量,不仅为基层社会治理注入了新的活力,也为贵州的经济发展及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雷显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