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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8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发布《省人民政府关于武汉市洪山区2023年度第12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省人民政府关于武汉市洪山区2023年度第13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同意青菱街共计61.8867公顷(928.3005 亩)村集体农用地转为城市建设用地。

根据第12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显示,省人民政府同意将洪山区青菱街石咀村、杨林村集体农用地31.1597公顷(含耕地19.4245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收手续,另征收集体建设用地0.1961公顷,该批次共计批准建设用地31.3558公顷。

根据第13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显示,省人民政府同意将洪山区青菱街石咀村集体农用地29.6577公顷(含耕地22.0205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收手续,另征收集体建设用地0.8732公顷,该批次共计批准建设用地30.5309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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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批复中特别强调,洪山区要进一步落实补充耕地方案,采取措施,提高已补充耕地的质量。

接到批复后,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家、省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做好土地征收的实施工作。

严格执行省政府公布的征地补偿标准(鄂政发[2023]16号),严格依法履行批后实施程序,及时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安排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维护社会稳定。征地补偿安置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不落实的,不得强行使用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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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北省人民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