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安徽省舒城县法院

依法审结一起失火案

被告人程某

被判犯失火

获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赔偿因失火行为造成的损失8198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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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事件详情

2023年3月6日

被告人程某骑人力三轮车至当地某山场采挖映山红

采挖结束返回途中遇到一杂树堆

为方便行走

遂使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杂树堆

并在未确保熄灭火源的情况下离开现场

后火势变大,引发森林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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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经调查

此次火灾森林过火面积236.04亩

主要为疏林地、灌木林地和竹林地等

其中受灾森林面积为12.34亩

林木损失约47.96立方米

受损林木折合人民币81982元

法院审理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程某过失引起森林火灾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已经构成失火罪,鉴于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等法律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湖北消防提醒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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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北消防、襄阳消防

▌编辑:刘姝娜

▌校对:杨诗韵

▌审核:张岩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