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城乡之间的界限如同天堑,城市户口享有的福利待遇远超农村,使得城市居民常自觉高人一等。那时,众多农村家庭梦寐以求的是将孩子的户口迁入城市,成为城里人,这无疑是父母在乡间最大的骄傲。考大学后迁移户口至城市,或毕业后由工作单位接收户口,是那时农村青年跻身城市的捷径。而未上大学的年轻人,也纷纷离家进城,以打工为生,更有不少通过购房扎根城市。城镇化建设的推进,使得越来越多的农民洗脚上岸,从农业户口转变为城镇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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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风水轮流转。如今,国家对农村的投入和扶持力度日益加大,农村的面貌也焕然一新。从昔日的村村通公路,到如今的自来水、网络、快递入户,农村的生活质量得到了极大的提升。许多县城已经开通了高铁,让农村居民也能享受到便捷的城市生活,购物、观影后依然能够轻松回家。相较之下,城市生活的压力日益加大,房价飞涨让许多年轻人望房兴叹,即便购房也需背负沉重的房贷,生活品质大打折扣。而农村的环境优美,生活便捷,加上国家政策的扶持,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回归乡村生活。

自然资源部明确: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可依法由城镇户籍子女继承

对于户口仍在农村的子女,他们返乡创业自然毫无障碍,因为他们本身就拥有农村户籍、宅基地和土地。然而,对于那些已经定居城市的子女来说,情况就有所不同了。他们并未在农村分配宅基地,更不用说拥有土地了,往往只能寄居在父母家中。其实,对于这些已经落户城市的子女而言,无论他们是选择返乡创业还是继续在城市工作生活,他们最关心的问题始终是:自己老家父母的房子和宅基地将来会归属于谁?

针对这一广泛关注的问题,自然资源部在与住房城乡建设部、民政部等部门的深入协商后,给出了明确答复: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需办理不动产登记。这是官方首次对这一问题进行如此详尽且明确的回应。因此,对于已经落户城市的子女来说,他们现在可以安心了,这一政策无疑为他们提供了更加明确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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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强调:农村宅基地不能独立继承

自然资源部联合其他几个部门已明确,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虽然可以由城镇户籍的子女依法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但此项权利并非独立存在。根据《继承法》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宅基地的继承必须与房屋所有权相结合,实行“房地一体”的原则。也就是说,只有当宅基地上有房屋时,继承人在继承房屋所有权的同时,也继承了宅基地的使用权。如果宅基地上无房屋,则城镇户籍的子女无法单独继承宅基地使用权,该权利将被村集体收回。

值得注意的是,城镇户口的子女在继承宅基地后,其权利行使也受到一定限制。他们不能拆除原有房屋进行重建,仅允许进行修缮。若房屋倒塌或拆除后超过两年未恢复使用,宅基地使用权将被村集体收回,意味着城镇户口的子女将失去该权利。因此,对于已在城市落户的子女来说,若继承了农村老家的房屋和宅基地,即便不常居住,也应定期回访,及时维护房屋,避免其倒塌。保持房屋的完好,不仅为未来的退休生活留下退路,还可能在面临拆迁时获得相应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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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时代的变迁,国家政策始终与时俱进。目前,中国的城镇化率已经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平,而国家也在积极推动农村的发展与建设。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农村环境和生活条件的不断改善,未来可能会有越来越多的城市居民选择到农村去生活。对于已经在城市落户的子女们来说,自然资源部与其他相关部门关于他们可以继承宅基地使用权的明确答复,无疑为他们消除了心中的疑虑,带来了宽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