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菲三月,春色正浓。为深入实施“每月一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充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提升“八五”普法质效。近期,洛南县聚焦妇女儿童权益保护、青少年法治教育、消费者权益维护等主题,在全县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县妇联

在第114个“三八”国际妇女节期间,县妇联精心组织开展了“传承洛惠渠精神 巾帼携手谋发展”各界妇女座谈会、庆“三八”“激扬巾帼志 奋进新征程”趣味活动、庆“三八”走访慰问等一系列活动。通过座谈交流,召开法治讲座、发放法律书籍,组织趣味运动、插花,走访慰问各界困难妇女等形式进一步丰富广大妇女姐妹的文化生活,营造了温馨和谐良好的节日氛围,进一步引导和激励广大妇女建功新时代,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持续贡献巾帼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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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场监管局
在第四十二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之际,市场监管局以“激发消费活力”为主题,开展了一系列的宣传活动。一是举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启动仪式。现场,县消费者权益保护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及部分企业代表共计31家单位在县体育场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各单位依据职能职责,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及识假辨假技能培训,现场受理消费投诉举报。共计发放宣传彩页15000余份,接受法律法规咨询500余人次,现场受理投诉举报24起,已100%办结。二是开展假冒伪劣商品销毁活动。对近年来依法没收的8车假冒伪劣商品,共计13.5吨、价值100万元,统一运往县垃圾处理厂处置销毁,起到了强大的社会震慑效果。三是开展打击假冒伪劣商品专项执法行动。围绕现场、电话及网络受理的消费者投诉热线和3.15晚会曝光的问题产品,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集中打击假冒伪劣商品专项执法行动,共派出执法人员60余人,检查消防产品经营户4户,商场超市10家,酒店6家,烟酒商店26家,责令2家超市暂停销售商品30盒,没收超过使用期限灭火器5个,过期啤酒593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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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法院
3月4日,洛南法院、县职教中心举行了院校共建“法治校园”启动仪式,开启院校协同治理新模式。在开展“法治校园”活动过程中,将建立庭审观摩法治教育工作机制、法治辅导员结对跟班制度、校园法治教育研判会商制度等体制机制,通过建立一个“法治图书室”、建立一个”法治教育活动室”、选聘一批“法治辅导员”、创办一个“新媒体普法专栏”等措施,全力打造精品“法治校园”示范点,在全市范围内形成良好的示范效应,将洛南职教中心建成全省有名、走在前列的职教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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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安局
为预防校园欺凌,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障中小学生安全成长,3月29日,洛南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主动开放警营,邀请西街小学师生代表进警营参观接警大厅、户籍室、办案区、装备器材室、健身房、休闲室等工作、生活区,近距离体验公安民警平时的工作学习和训练,树立对警察和法律的敬畏之心。参观结束,城关派出所副所长、学校法治副校长陈璟同志给全校学生作了《呵护少年成长 反对校园欺凌》的法治报告,从典型的未成年人霸凌案例入手,讲解了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表现、如何预防校园欺凌,告诉学生面对欺凌牢记“三不三要”,不做欺凌者、不做被欺凌者、不做旁观者,要勇于发声、要及时求助、要与同学友好相处。此次活动让孩子们对公安工作有了更直观的认识,也丰富了学校安全教育、法治教育的形式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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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村镇
3月份,景村镇紧抓“三个重点”推进“合法权益保障”主题宣传取得实效:一是抓“关键少数”。即党员领导干部,围绕《妇女权益保障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陕西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开展主动学习,提升其对妇女权益、消费者权益保护及行政执法监督的认识,推动严格规范文明执法。二是抓全面宣传。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开展“3·8”妇女权益保护宣传、“3·15”消费者权益保护、交通安全知识等宣传8场次、发放宣传材料2200余份,接受法律咨询40余人次,集中销毁过期、假冒伪劣产品商品210件(50余斤)、过期、假冒伪劣药品205盒。三是抓普法质量。围绕“合法权益保障”主题,先后在镇机关、沙坪村、兑山村召开法治讲座4场次,讲解了《民法典》《反家庭暴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以及合同纠纷、防范非法集资等,增强了群众权益保护的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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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洛南县将持续深入开展“每月一主题”普法宣传活动,积极营造“全社会参与,全部门联动”的“大普法”格局,唱响法治好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