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在十四周岁以下犯了法,可以免于刑事处罚。那么,十四周岁以下的青少年就有了天然的保护屏障,即便杀了人也可以照常生活和学习,免于刑事处罚。于是,一些青少年凭借年龄逃避责任,甚至明明知道什么是犯法的行为,但还是要做,因为他们的年龄在十四周岁以下,可以免于刑事处罚。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如此的规定并不能说没有一点道理,大多都是顾忌青少年的身体和心理成熟程度。按照法律规定,十四周岁以下的孩子属于少年,没有成熟的身体和心智,即便犯了罪,也不知道那是犯法的行为,不知道后果是什么。也就是说,十四周岁以下的少年应该算是孩子,不成熟,应该接受父母的教育,而不是法律惩罚。毕竟,法律惩罚比较严格,对于孩子们来说就算是严酷了,不能落下荼毒儿童的罪过。全世界都在保护少年儿童,为什么要惩罚他们呢?出发点是好的,想法也很理想化,倘若用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还算是好的,那时候经济还没有现在这样飞速发展的势头,互联网、手机等没有普及,属于民智未开的阶段。那时候,十八周岁以下的都算是未成年人,不接受法律惩罚。和现在十四周岁以下的孩子享受一样的待遇,不过仍然有一些十八周岁以下的孩子犯罪,只能教育,不能惩罚。随着社会的发展,经济发展和世界接轨,互联网和手机走进了千家万户。人们接受信息方便了,接受的信息全面了,知道什么叫做法律,什么是犯罪。面对复杂的社会环境,法律做出了改变,把未成年人承担法律责任的年龄设置在十四周岁以上,算是有了一些大的改变。不够,还是不足以震慑一些少年犯罪者。

十四周岁以下的少年并不是那么幼稚,不像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少年一样淳朴,而是接受了很多互联网信息,知道自己会受到法律的保护,即便杀了人也不会被追究责任。于是,他们就变得肆无忌惮起来,而且家长也不会教育和引导。曾经有十四周岁以下的男孩杀死四岁的女孩,却还是照常上学,并不会受到什么影响。还有十三岁的少年杀害四岁男童,因未满十四周岁,不承担刑事责任。在十四岁那一年,他捅伤了六岁女童,被捕入狱。十九岁那年,他刑满释放出来,强暴并杀害十一岁女童,再次被捕入狱。村民们说:“他没放出来就好了。”虽说人性本身不具备善恶的属性,只是后天才定义了善恶标准,但有人就是恶人,从小就杀人,没有被法律惩处,反而纵容了他的嚣张气焰,接连杀人,是不是能说明一定的问题?歌曲唱的:“朋友来了有好酒,若是那豺狼来了,迎接它的有猎枪。”朋友与人为善,豺狼专门吃人。有人变成了豺狼,却因为年龄不满十四周岁,被免除刑事责任,那么法律到底保护未成年人还是保护未成年罪犯?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诚然,未成年人群体需要关注,需要正确教育和引导,需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可是,资本入侵教育领域之后,已经把教育打造成了产业化的东西,哪里还会提及人生观价值观的东西?孩子们在学校学习,大多都要学习考试内容,为了应付考试整天背诵,刷题,至于人生观和价值观,根本无法从学校获得,也无法从老师和家长那里获得,只能从互联网获得,从同学那里获得,却获得了不健康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这是一个资讯发达的时代,也是一个信息爆炸的时代。青少年早就知道自己属于哪个年龄段。在十四周岁以下,可以肆意妄为,即便犯了法,也不会受到追究。过了十四周岁以后,就要收敛一些,过了十八周岁,就更要收敛一些了。那么,十四周岁以下的孩子真的只是身体和心理没有发育完全的孩子吗?

当然不是。经济发展了,人们手里有点钱了,就要给孩子买很多好吃的,让孩子小小年纪学会了玩手机,学会了很多社会生存的必备技能。但是,大人不一定整天跟着孩子,甚至孩子跟着爷爷、奶奶、姥姥、姥爷长大,却不在父母身边。孩子成长过程中会接受网络信息,接受同学们灌输的信息,形成畸形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比较自私,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对别人产生一种敌视的心理,只是不说出来。甚至一些孩子犯了罪,却并不会受到法律追究。奸杀小女孩的少年怎么说都是未成年,但身体和心理已经发育成熟,应该接受法律的严惩。起码,他的监护人应该受到严惩。不然,十四周岁的孩子杀死小孩子,就等于杀死了阿猫阿狗一样,不承担什么责任。即便打死一条狗,也要赔狗主人一点钱,而打死一个小孩子,未成年人就不负什么责任,是不是不合理?倘若只是给被害的小孩子父母一些赔偿,也算是有些道理,倘若连赔偿都免了,那么,就真的没有什么道理了,甚至天理难容了。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如此一来,凭借年龄优势逃避法律惩罚的青少年会越来越多,倒逼法律做出让步和修改,也会倒逼人们刷新认知,重新认识资讯发达年代的未成年人犯罪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