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显龙将在卸任总理职务后担任国务资政一职,算是继续在新加坡领导岗位上发光发热了

国务资政在新加坡算是个什么性质的职位呢?级别有多高呢?还有哪些国家有类似制度呢?今天就来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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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是新加坡的官方语言之一,在英语中,新加坡政府使用“senior minister”一词来称呼国务资政。“senior minister”的字面意思就是“高级部长”。新加坡第一次设立这个职务时,也将其汉语称呼定为“总理公署高级部长”,后来才改了名。

高级部长有多高级呢?根据新加坡的官员分级制度,在内阁中,高级部长的地位在各部部长之上,在总理、副总理之下。请注意,新加坡总统不属于内阁(政府)序列。

所以,高级部长,也就是国务资政,在新加坡政府中,仍然是一个级别很高的职务,这个职务并不在政府之外。因此在理论上,在职务隶属关系上,黄循财将会成为李显龙的上司。

当然,在实践中,李显龙肯定对内阁成员、议会议员有着相当大的影响力与掌控力。而通过国务资政一职,李显龙也可以名正言顺地获取政府信息、制定政策、参与政府决策过程。

在新加坡,任职过国务资政的人有很多,除了李光耀之外、还有吴作栋(1990年至2004年担任新加坡总理),以及其他几位从副总理职位上退休的人。

第一位担任国务资政的人,不是李光耀,而是印度裔的副总理拉惹勒南。除即将担任国务资政的李显龙外,共有六人担任过此职位。

新加坡宪法中是没有设置过国务资政这个职位的,不过,由于该职位隶属于内阁,所以算作是部长中的一员,因而设立该职位,并不违宪。但是,如果将该职务单列出来,就算违宪了。

新加坡历史上还有一个职位叫做内阁资政,英语里叫做“Minister Mentor”,按照字面意思翻译的话,就是“导师部长”。

吴作栋担任总理后,任命李光耀为国务资政(高级部长),李显龙担任总理后,又任命吴作栋为国务资政(高级部长),而后任命为他的父亲李光耀为内阁资政(导师部长)。既然叫“导师部长”,那当然就得教导别人了,教导谁呢?当然是教导新任总理李显龙。“Minister Mentor”一职的设立,算是开了世界先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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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还会有“导师部长”吗?应该是不会有了。在这个职位的官方英语名称中,Minister一词在前,Mentor一词在后,这与其他部长职位的拼写方式都不同。这就已经表明了该职务的排他性和独一性,算是李显龙给他父亲的一个非常荣耀的头衔。迄今为止,也只有李光耀担任过Minister Mentor(内阁资政、“导师部长”)。

以后,卸任的新加坡总理、副总理担任国务资政,可能会成为一个惯例。

世界上也有其他一些国家存在着此类制度,比如法国。法国宪法规定总统卸任后为宪法委员会的终身成员,不过宪法委员会并不属于行政序列,而且这个委员会人数很多,至少有9人。法国对宪法委员会的职权也有明确的限定(解释宪法、违宪审查、选举事宜)。

韩国宪法规定前任总统担任国家元老谘询会议议长,不过这个会议没有任何实权,有没有这个会议、当不当这个议长,都是一样的。文在寅对尹锡悦有任何影响力吗?没有。法国的奥朗德能够掌控现在的马克龙吗?不可能。

新加坡的这个设计,算是很另类,也有些扭捏。一方面,新加坡无法把“国务资政”、“内阁资政”这样的职位单独列出来,否则不仅违宪,而且也太有碍于国际观瞻。因而只能将其放在政府序列之中,将其排位顺序放在总理与副总理之下,虽然其名为“资政”,但其并不是为备咨询之用,而是实际上的“高级部长”、“导师部长”,他们在政府中有着很大的话语权。因此新任总理黄循财的施政方针,并不会偏离新加坡现在的路线。新加坡用制度化的方式,确保了在政策上的连续性。当然,延续下去的,不仅有那些确保了新加坡繁荣的政策,也有个人权力。对于一个城邦国家而言,政策上的容错率非常低。在许多新加坡人看来,只要能做好监督、能保障言论上的自由,能够在法律框架内运行,那么这样的制度化设计,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