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4月17日电,《广州市旧村庄旧厂房旧城镇改造实施办法》在广州市政府网站公布,自2024年5月15日起施行。《实施办法》明确,“留守户”拒不交回集体土地使用权时,属地区政府依法予以处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