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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继承以前,大家都是这么认为的,只要老人去世之前立了遗嘱,那么房子等资产就直接按遗嘱进行分配,即使这期间会涉及到法律诉讼,那么有遗嘱也意味着拥有了更高的保障。

殊不知,有些遗嘱即使立了,可能也不一定有用。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老年人口头上的遗嘱,只有在危急情况下才能生效。倘若老年人是在神志清晰,而且能够正常交流的情况下立下的口头遗嘱,那么这种情况下的口头遗嘱,显然就不一定有效了。

而且在现实生活当中,有关于口头遗嘱导致的子女纠纷还确实不少,而为了避免这一类情况越来越多,近些年来,国家对继承法的规则也越来越全面,不仅如此,近期国家还出台了继承“新政”,四部门明确,2024年起统统按“新规”处置。建议大家提前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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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继承迎来新变化

1.继承遗产的人必须是合法的继承人。比如继承遗产的人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也可以是通过遗嘱确定的继承人。

2.继承必须在被继承人去世后开始进行。如果老年人还健在,那么将房子给子女的这种行为就不算继承,只能算赠予。而且赠与行为是无法享受相应的继承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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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被继承人生前所有的合法财产必须是可以依法继承的合法财产权益。比如老年人去世之前的房子、存款都是通过正规渠道获得的,都是自己的合法所得,那么,按照相应的规定,这些财产才是可以继承的。倘若老人生前所获得的财产并不是通过正规渠道获得,那么就不能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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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两种情况

子女不能继承父母的房产

1.父母生前立了遗嘱。倘若父母生前自愿将房子继承给子女以外的人,而且还有遗嘱,那么子女肯定是不能继承父母房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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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设立了“居住权”的房子无法继承。

居住权是指居住权人对他人所有房屋的全部或部分所享有地占有、使用的权利。这个权益可无偿设立,但不得转让、继承。

居住权的时效有多久呢?看签署的合同规定,居住权期限届满时,居住权就消灭,如果居住权人死亡的,这个权益也会自动消灭

所以,倘若老人去世前将房子的居住权给到了子女以外的人,那么子女也是无法继承房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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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明确继承“新政”

不久前,自然部、国资委、金管总局、税务总局4部门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促进营商环境优化的通知》,一共出台了8条举措,其中在第六条专项里,突破性的解决继承登记“办证”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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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新政的出台,实际解决了很多继承方面的问题:

1.在办理非公证继承时,如果有包括房在内的不动产登记业务的,那么就要求法定继承人也参与共同核验继承材料。

毕竟,审核部门在核验材料时会存在一些无法核实清楚的情况,如果当事人都能当面核验清楚,那么,这种继承也就更加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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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果是遗嘱继承,就要求所有法定继承人都参与查验遗嘱的真实性以及是不是最后一份遗嘱。

以前,遗嘱可以采用手写、代书、录音、公证或口头等方式制定,但是其中,公证遗嘱的效力是最大。

但是后来,民法典规定,公证遗嘱不再具有高于其他遗嘱的效力。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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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新政提出遗嘱继承,所有法定继承人都参与查验遗嘱是否是最后一份,如此一来,就有效避免了继承人弄虚作假,或者伪造继承材料等,能够更好的保护合法继承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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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果是遗赠的,也要求所有法定继承人、和接受遗赠的人共同查验相关的继承材料。

这样一来,既避免误审和弄虚作假,保护了继承人的财富的同时,也尊重了被继承人的意愿,避免了继承人与接受遗赠人之间出现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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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上述新政策不仅体现了新政策更人性化,同时也也大大提高了继承的办理效率。对此,你认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