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应急管理部公布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表示,发布该文件旨在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进一步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质量,持续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

近年来,国务院安委会、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持续牵头组织安全生产明查暗访。重大事故隐患是每次检查工作的重点关注对象。在国务院安委会于今年部署开展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中,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亦是重点内容。

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治,离不开对其判定标准的准确把握。在4月12日的应急管理部新闻发布会上,应急管理部安全协调司司长汪崇鲜介绍,当下我国的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在向事前预防转型,为实现这一目标,必须要明确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以提高排查整治质量,推动将事故消除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通知》表示,目前来看,一些地方的各责任主体对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掌握使用仍有不足。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3月15日,国务院安委会综合检查组在天津市城乡接合部沿街检查时发现,有的小吃摊贩用的燃气胶管、阀门、灶具不符合安全规定。南都记者陈秋圆 摄

将事故消除在萌芽之时,国务院安委会制定、修订51条标准提升隐患排查质量

近年来,国务院安委会、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牵头组织了多场针对全国各地的安全生产明查暗访工作。明查暗访涉及矿山、化工、工贸、城镇燃气、重点场所消防等多项重点行业领域。南都记者多次跟组报道明查暗访工作后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一直是检查组的关注重点。今年,由国务院安委会组织的一季度明查暗访工作已结束,汪崇鲜在应急管理部发布会中通报,此次明查暗访共抽查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单位1327家,发现问题隐患5580项,其中重大隐患141项,这些问题隐患都已移交地方及时整改。

此外,国务院安委会在今年部署开展了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亦是重点内容。汪崇鲜介绍,三年行动开展以来,各地共排查重大隐患8.1万项、整改率84%,其中企业自查重大隐患占比近40%、整改率90%。各地各部门共实施行政处罚55.4万次,约谈通报各地及部门5353次,责任倒查追责问责1239人,推动消除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

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治,离不开对其判定标准的准确把握。当下,我国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在向事前预防转型。汪崇鲜在发布会中表示,这要求必须要明确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来切实提高排查整治质量,推动将事故消除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汪崇鲜表示强调,明确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就是要明确安全检查的重点,可以更好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也更好指导各有关部门开展精准的监督检查和监督执法,为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提供有力支撑。

汪崇鲜介绍,经国务院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近一年的推动,现共制定、修订出台了51个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基本涵盖了各行业领域实际需求。实践表明,各地依据这些判定标准,排查重大事故隐患质量明显提高。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国务院安委会综合检查组查看燃气公司入户安检台账,安检对不合格的燃具进行拍照取证。

《通知》要求各方责任主体学好、用好判定标准,强调防止形式主义督查检查

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治仍在路上。《通知》称,经过对一季度明查暗访中发现的问题隐患梳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发现,不少地区未及时准确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等问题依然突出。

《通知》表示,这暴露出一些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对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学习不够、掌握不够、对照检查不够;一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及人员现场评价不准确、辨识不深入,对长期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不出来;一些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执法人员未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作为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现场执法检查“避重就轻”;一些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对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组织学习和指导解读不够,没有宣贯到基层一线;不同部门、不同专家对同一个单位检查提出不同整改意见甚至相互矛盾等。

南都记者梳理《通知》发现,文件对各方责任主体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提出了具体要求。《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带头学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各级人员要熟练掌握标准,发现重大隐患后立即报告。

《通知》要求,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在服务过程中,要及时指出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提出针对性整改措施,指导生产经营单位落实整改要求。有关部门要将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情况纳入监督检查内容,并对其技术服务实施抽查,对生产经营单位存在判定标准中列举的重大事故隐患,受委托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未排查发现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记者注意到,《通知》还要求,有关部门要开展“说理式”执法检查,强化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贯和指导服务,防止一般化、简单化、“大呼隆”等形式主义督查检查,扰乱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以执法检查实效优化营商环境。

《通知》表示,一些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提升。记者注意到,《通知》中要求,国务院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结合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及时修订完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针对新问题、新风险补充完善标准要求,确保实用、好用、管用。

采写:南都记者王森 发自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