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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季到,狗儿躁,狗们进入发情期和换毛期,易躁易怒,为了大家的健康安全,做到文明养犬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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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犬类管理,规范养犬行为,民警深入街道、集市、广场等宠物犬常出没地区,开展不文明养犬行为查纠行动,并进行面对面宣传,引导居民文明、规范养犬,为广大群众营造文明、和谐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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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开展常态化文明养犬巡查,并向居民讲解政府部门对文明养犬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详细科普了违规养犬容易带来扰民、粪便污染、伤人等危害,若违规饲养伤及他人,公安机关将依法对其作出处罚,构成犯罪的还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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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养犬怎么做?

看这里!

文明养犬不“掉链”

养犬不管理,后果很严重

上到民法典,下到地方条例

对于规范养犬

都有明文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三十条规定

携带犬只出户的,应按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规定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根据《连云港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十四条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禁养区内饲养市、县(区)人民政府禁止饲养的大型犬、烈性犬。盲人饲养导盲犬和军犬、警犬的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携犬出户应当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长度不超过2米的束犬链(绳),为允许饲养的大型犬烈性犬佩戴嘴套,及时清理犬类粪便。

大型犬、烈性犬的体型和种类认定标准以及禁养区范围由市、县(区)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布。

@灌南养犬人

特别要注意以下几点

县城区禁养犬品种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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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养犬,将受以下处罚!

根据《连云港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

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在禁养区内饲养大型犬、烈性犬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携犬出户不按规定使用束犬链(绳)或者嘴套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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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好犬绳,办理犬证

粪便即清,按时免疫

文明养犬,“宠”我做起!

来源:灌南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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