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局龙港分局双龙派出所民警化解一起分手后发生的“恋爱账”纠纷,避免了矛盾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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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3日8时许,派出所接到王女士的报警电话,称她与徐先生提出分手,但徐先生要求她返还交往期间的花费。两人就此发生矛盾,且愈演愈烈,最后只能报警求助。

据了解,王女士跟徐先生相处了3年多,今年1月份王女士因性格不和,向徐先生提出分手;经过男方多次挽留,也未能如愿。

徐先生称,在两人交往期间,经常为对方花钱,金额达到10万元;他不想人财两失,便要求王女士返还这笔钱。但王女士表示,她在和徐先生恋爱期间费用繁杂,双方互相都有转账,有男方给自己的花销,也有共同生活的费用,因此不认同徐先生所说的单方面的恋爱开支,两人各执一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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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将来怎么样,你们俩都算是缘分,不要因为这个结怨成仇了,以后的日子各自还得好好过!”民警周常宝对双方进行了劝说,将调解重点放在帮助双方算清共同的开支金额上,并对双方恋爱期间保留的转账记录进行了梳理;还采用以案说法的形式,向当事人进行了思想疏导和法律教育。

经过不懈努力,双方最终达成协议:王女士补偿徐先生交往期间的费用6万元,现场支付了3万元;又写了3万元的欠条,每月分期还款,至2024年底之前还清。双方还签订了调解协议,表示不再干扰对方生活。

警方提示

在恋爱期间,双方往往会通过转账、发红包等方式表达情意让感情升温;可当激情退却,昔日的甜蜜却常常会带来经济纠纷。警方在此提醒恋爱中的男女,在交往过程中要保持理性,不要被感情冲昏头脑,更不应把金钱作为衡量感情的唯一标准,以免伤害到自身权益。

来源葫芦岛公安